【Comment】
這新聞怪怪的。
提及「立法院1953年11月曾有決議,要求依照我政府舊金山和約第3條規定處理」,那就是美軍託管。實際上,「對於美國片面歸還琉球給日本,當時外交部」的當時判斷是1972年,但既然有1953年在先,怎會出現1972年的「立場」??
領事館無涉外交,因此「另設中琉文化經濟協會代替領事館功能」說不太通。
現在是「駐日本TECRO那霸分處」,有比較好嗎?
還是,仍根據和約規定(託管與歸還)偷偷承認?
釣魚台檔案被拍賣 「急極密」公文竟流落大陸展覽○聯晚(2015.12.26)
外交部有關釣魚台的機密公文檔案,最近出現在大陸文物展覽活動,被當成拍賣文物。這批在民國60年代的外交部檔案,多與釣魚台主權爭議有關,當時外交部長是周書楷,檔案內容包括有琉球、釣魚台等主權爭議問題,有一檔案標明「急極密」,還有與馬康衛、來天惠等美方官員對話的檔案。
政府宣稱維護釣魚台主權,但政府內部機密檔案卻管理不慎,流落大陸遭人拍賣。這批釣魚台與琉球主權檔案如何從台灣流落到大陸,外交部不清楚過程,也不知道何人所為。
這批檔案是在上海公開展覽時,被一位關心民國歷史的上海台商意外發現,檔案仍放在當時的外交部公文夾當中,這些公文夾有紅色、綠色、粉紅色等等,大約是民國50年代後期到民國60年代初期的外交部檔案。這位台商也很好奇,作風謹慎的外交部,機密檔案本來該保存起來,怎麼會連公文夾都跑到大陸去,還可能被拍賣。
中華民國政府在二戰結束後,因為國共內戰遷往台灣,但對於美軍二戰時占領的琉球主權問題,立法院1953年11月曾有決議,要求依照我政府舊金山和約第3條規定處理。
我方立場不承認日本擁有琉球主權,對於美國片面歸還琉球給日本,當時外交部主張琉球主權地位,應該是由同盟國依據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的精神討論議定。政府因為不承認日本對琉球地位,駐日大使館沒有在琉球設有領事館,而是另設中琉文化經濟協會代替領事館功能。
這批流落大陸的檔案有中琉協會常務理事蔡璋參與外交部會議紀錄,後來的駐日代表林金莖當時還只是傳譯,會議內容討論美國歸還琉球給日本的主權爭議問題。蔡璋已在1980年代過世。
中華民國不承認日本對琉球主權的主張,在李登輝總統卸任前,都沒有變更,直到陳水扁總統任內才偷偷改變,當時外交部低調增設駐日代表處那霸辦事處,正式承認日本對琉球擁有主權,引起日本媒體注意,但台灣媒體卻沒搞懂這個問題。馬英九總統任內,也沒有依照過往國民黨政府對琉球立場,陳規馬隨,承認日本對琉球主權。
檔案法立法前退休官拋售 公文淪落舊書攤○聯晚(2015.12.26)
1970年代當時的外交部釣魚台主權、琉球主權爭議檔案,被人發現流落大陸,其中還有機密檔案,文件仍存在放外交部公文夾內,顯示這些檔案可能過去由某位官員保存,沒有交回外交部或檔案管理單位收藏,這類情況在立法院1999年11月通過檔案法前並不少見。
規範政府檔案收藏管理的檔案法,是1999年通過立法。根據檔案法,檔案非經依法核准,不得運往國外,未經核准將檔案運往國外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檔案保存年限,區分為永久保存或定期保存,公務員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掌管檔案連同辦理移交,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
當時開風氣之先的是國防部長唐飛,編列許多經費進行軍事機密檔案的整理保存,讓過去幾十年來的台海軍事機密能逐漸對外公開。外交部也配合檔案法施行,開放閱覽檔案目錄,有些檔案則移交中研院。
許多政府遷台後攸關國家安全的軍事、外交、政治檔案,近年來由國史館整理後,對外公開發行。最近流落上海的外交部釣魚台與琉球等的檔案,是在檔案法通過之前,過去管理鬆散,官員將檔案收藏在家沒有繳回的情況,並不少見。
比較好的情況是某些官員將任內涉及業務,將公文影印留存副本,防範日後法律爭議使用;但即使是影印,也不符合公務員保管公文的規定。曾有某立委將服役軍中經手業務公文檔案私自影印,後來這項業務被人質疑舞弊,他公開舉出文件副本,為自己清白辯駁。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涉及多項弊案遭搜索時,也發現陳水扁將政府檔案私自帶回家。
民間回收舊書業者,早年會定期低價整批蒐購許多退休官員家屬拋售的家中文物,偶爾會出現有文史價值的資料與文件,何應欽擔任聯合國軍事代表團中國代表團團長時每日撰寫的日記,國防部、國史館都沒有保存,卻被民間文史研究者從舊書攤上蒐購,流落大陸的外交部檔案,可能就是這樣流出去的。
還不都要怪蔣介石
回覆刪除當初開羅會議羅斯福問他要不要琉球,蔣介石沒興趣要
"葉公超的兩個世界"裡面寫的
有此傳聞。
刪除不過,講的是主權,還是管理權?
1943年11月23日至26日的開羅會議,根本只是儀式性會議(「開羅會議期間,蔣介石與宋美齡抽空旅遊。」),大家心知肚明,卻各自吹牛。
好像,蔣介石日記有寫到這段,以及不敢要的原因。
戰後,美軍已經打了沖繩戰,百廢待舉,美軍在此。
對中國,這更是負債,不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