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如/神性/梵,是單純存在,故無內容、不變動;無形性,故遍時空;先驗,故僅存概念中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這是緩刑條件用語與受刑法宣告的罰款,沒入罪刑不同。
真的很令人生氣刑法34:從刑之種類如下:一、褫奪公權。二、沒收。三、追徵、追繳或抵償。 刑法74:~~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 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轉折在於「緩刑」先於「支付」。法官既然判不顧受惠方的判20年而判趙「緩刑」而不是其他,剩下只是細節。檢察官的角色也有蹊蹺。總是,檢審兩方「各錯誤一部分」,合起來就是「豬腳麵線」。當然,我並非法律專家。
司法院長是苗栗同鄉,某高院退休庭長,在遠雄任職月領十幾萬,承審《趙藤雄案》的合議庭審判長,下週要正式出任花蓮地院院長。
重點在法官只判趙某二年徒刑。二年以下徒刑,剛好可依法宣告緩刑。宣告緩刑,才得依法花錢消災,免吃勞飯。法官只判二年,是否受某些利害相關因素之影響,目前還看不出來。或許經過一段時日後,會有蛛絲馬跡浮現出來。
多謝大大問題在兩年。等於是先射箭再畫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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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回覆刪除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這是緩刑條件用語與受刑法宣告的罰款,沒入罪刑不同。
真的很令人生氣
刪除刑法34:
從刑之種類如下:
一、褫奪公權。
二、沒收。
三、追徵、追繳或抵償。
刑法74:
~~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
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
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轉折在於「緩刑」先於「支付」。
法官既然判不顧受惠方的判20年而判趙「緩刑」而不是其他,剩下只是細節。
檢察官的角色也有蹊蹺。
總是,檢審兩方「各錯誤一部分」,合起來就是「豬腳麵線」。
當然,我並非法律專家。
司法院長是苗栗同鄉,某高院退休庭長,在遠雄任職月領十幾萬,承審《趙藤雄案》的合議庭審判長,下週要正式出任花蓮地院院長。
刪除重點在法官只判趙某二年徒刑。
回覆刪除二年以下徒刑,剛好可依法宣告緩刑。
宣告緩刑,才得依法花錢消災,免吃勞飯。
法官只判二年,是否受某些利害相關因素之影響,目前還看不出來。
或許經過一段時日後,會有蛛絲馬跡浮現出來。
多謝大大
刪除問題在兩年。
等於是先射箭再畫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