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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954-12-3《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正式簽署○蔡漢勳(20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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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Mondroit chen告知蔡漢勳文章。網友並認為:是「協防條約」將ROC置入台灣。


我長久以來即認為如此。
若撇開法律的黑白,即簽署同盟條約,即政府承認。即為置入無誤。
但換以國際關係討論,則其置入來自於MAAG,以及更早的租借法案,還有JCRR等。只要輸誠、有利用價值,大腿選得對、敢抱,就置入ROC了。
這是勢!


【台灣歷史隧道】1954-12-3《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正式簽署○蔡漢勳(2011.12.03)
一向口不擇言的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記者會上提及第二次世界大戰開戰即將屆滿七十週年時,突然話鋒一轉、語出驚人表示:「日本在戰後一直是美國的小妾,連國家或民族的自主性都被剝奪了,直到現在都還是美國的情婦角色」。這位著有《日本可以說不》等暢銷書的石原還特別強調:「日本人在第二次大戰無條件投降,是很愚蠢的事,德國人是談了條件之後才投降的。日本人則是凡事都聽美國的,這和德國的情況差很多」! 由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日本聯合艦隊以「虎虎虎」代號為暗碼發動突襲位於珍珠港的美軍太平洋艦隊和歐胡島軍用機場,史稱「珍珠港事件」,此一事件對世界大戰的全面開打影響至鉅,導致日本挨了兩顆原子彈而無條件投降,故在大戰屆臨七十週年之際,總算有人膽敢向駐防日本的美軍及華府發出不平之鳴。

辜不論石原慎太郎的「日本是美國的小妾、情婦角色」是否言過其實,台灣過去在美軍協防時代之「人在屋簷下」也有諸多不足為外人道的難言之隱,譬如中華民國曾經是聯合國的五個常務理事國之一,因此擁有「否決權」,但是對於外蒙古的入會問題、或是有關中南半島停火的提案,都曾大動作予以杯葛過,導致美國在當時某些敏感議題上,不得不與蔣介石磋商,甚或對台北當局略做讓步。特別是在韓戰宣布停火後,而越戰正要方興未艾之際,華府自是非常希望台灣方面不要輕舉妄動,因此,經過長期交涉之後,終於在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的這一天,兩國簽署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這是美國與中華民國的台灣當局所簽訂的正式國際條約,條約內容是以軍事為基礎,同時也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等多目標合作的條約,直至一九七九年元旦,美中在建交公報所發布的聲明中,《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依照公報第十條之規定,美方於照會中華民國一年後即告失效,隨後,美國國會再通過《台灣關係法》,對中華民國予以延續雙方長期之實質軍事合作關係。

這份由當時外交部長葉公超與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所簽訂的十條《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中,內容明白指出:台澎金馬地區的領土保存及政治安定,如果遭遇到外界武力攻擊、以及共產黨的破壞時,兩國應相互援助抵抗!而且,為了防禦上述地區及週圍,台灣當局允許美國陸海空三軍軍備之需,意即,如果台灣地區發生戰爭時,美軍便有義務協防台灣;而台灣如果沒有經過美國同意,也不得對中國大陸發動軍事行動。換言之,中共想解放台灣、或是台灣想反攻大陸,都會遭到美國的干預,對於這種阻隔台海兩岸的「防禦」國共擦槍走火的條約,杜勒斯國務卿在簽約前一天還特別召開記者會,當時之態度是很明確得宣示該條約意義如下:

()  各國宣示:明白表示中華民國在國際外交的地位,並明白表示台澎絕沒有被置於任何國際解決討價還價的櫃檯上;因為,沒有條約根據,已使當時若干人士誤認美國可能會以台澎交換中國共產黨的讓步,此項條約顯示美國將不在任何國際密約中用台灣作買賣。

()  中國宣示:驅散中國對美國協防中華民國的認真保證所存的可能懷疑,除中國之外亦有許多國際人士心存懷疑,如此宣示將可明確消弭。

()  中華民國宣示:調整台美兩國政府間的軍事安排,原本第七艦隊的安排是根據與韓戰有關之總統命令行事。這項命令日後可能隨時撤消,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可使雙方共同軍事安排放置在長期正式的條約基礎上

對於這種「干涉中國內政」的《共同防禦條約》,當時的中共外長周恩來,隨即在六天之後正式發表聲明,指控「美國政府不顧中國人民的反對和警告,竟和逃竄到台灣的蔣介石賣國集團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其實是用來將美國自己武裝略台灣的行為合法化,並以台灣為基地擴大對中國的侵略、甚至準備新的戰爭」。聲明中還譴責美國,批判這是「嚴重的挑釁」,態度異常強硬,並於隔年的元月間,中共為測試美軍協防台灣的能耐,便對國軍所佔領的浙江外海之一江山群島及大陳島,展開海空砲擊,美國見狀果然馬上指派第十八轟炸大隊移駐台灣,並派出第七艦隊協助國軍撤離一江山群島及大陳島!結果,大陳島軍民雖然是全部安全轉進台灣,其中包含馬英九辦公室副執行長羅志強的雙親;但一江山群島上的七百二十位國軍卻奉命死守而悉數壯烈成仁,蔣介石為此還在台北市區設立一江街及「一江公園」以資悼念,而中共在大陳島撤退過程中,也不敢越過雷池或動武追擊,形同默認美軍插手兩岸事務,因此,奠下台海長達一甲子以來的隔海分治的既成事實。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雖然保障台灣免於解放軍跨海襲擊之虞,但也相對得牽制了國軍反攻故土的最後一線希望;可是,蔣介石卻一直自欺欺人,至死還揚言要「光復大陸」,直到蔣經國接掌總統後,尼克森總統迫不及待與北京當局大和解,接任之卡特總統則更進一步宣布與台灣斷交,這才使得雙方當年簽訂的「干涉中國內政」之《共同防禦條約》,在與中華民國斷交一年之後的一九八零年元旦,依據合約規定正式終止。美軍協防台灣的司令部(United States Taiwan Defense Command),則早於一九七九年的四月二十六日舉行最後一次降旗典禮,可是,美國迄今在實質上依舊「保護」著台澎金馬,形成國際間最為特殊的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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