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值得關心的是Orrin Hatch會否來台灣訪問?
傳他是少數1979年通過〈台灣關係法〉還在世的美國議員。
36年前,Hatch才45歲,很年輕呢!
不知道能否回答:
為何美國有權限制定〈台灣關係法〉?
在〈美國憲法〉這權限是什麼?等問題。
馬在台灣講中國的話,到美國講美國的話。
這手招安撫兩蕃(包括以洋蕃鎮台蕃),倒是厲害!
美參院軍委會主席允諾 挺台入TPP○自由(2015.07.14)
〔特派記者王寓中/聖多明哥報導〕馬英九總統久揚之旅十一日、十二日過境美國波士頓,除了與哈佛師生座談、舉行僑宴,馬也利用時間與美國參、眾議員通電話及舉行早餐會,包括共和黨總統初選參選人之一的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卡登(Tom Cotton)則向馬承諾,近期會訪台,並會在美國國會支持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馬在美與參眾兩院重量級議員餐敘、通電話
馬是在當地時間十一日下午與 Cotton和Cruz通電話。十二日上午搭機前往多明尼加前,馬與美國政治世家甘迺迪家族的眾議員Joseph Kennedy、眾議員Kathrine Clark等舉行早餐會,再致電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Orrin Hatch和參議院台灣連線主席Gerald
Connolly。
Joseph Kennedy是前美國總統甘迺迪弟弟的孫子。八十一歲的Orrin Hatch是台灣的老朋友,也是少數當年通過台灣關係法還在世的美國議員,Hatch上次到台灣訪問已是三十年前的事,馬總統特別邀請他能再度訪問台灣。
此外,馬十一日與哈佛師生進行座談時,哈佛法學院副院長安守廉特別拿出馬當年在哈佛唸書的年鑑,讓馬年輕時嫩照意外曝光。
美國不但有權限制定〈臺灣關係法〉,還有權制定〈香港政策法〉呢,反正是約束自己的國內法,根據自家需要盡可制定,這正是世界老大的心態。只是這些法律出了美國就往往缺乏法制力了。
回覆刪除
刪除以我理解:
雖然同樣是美國公法,但Taiwan Relations Act 與 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of 1992 是不一樣的法律。
前者,美國是基於SFPT接續下來的權力所制定的法律。
後者,或是基於(中英聯合聲明)條約見證者身分所制定的。所以有第二條的聲明。
不要弄混了比較好。
什麼是「法制力」呢?
這是新的名詞!
假使沒有法制力,為何北京會(盡量按耐性子)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