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國安,藏在商業裡。
賣台,何需靠協議。
海峽天險被填平,還談什麼「維持現狀」?─從對岸離岸風電船「深門踏戶」台灣說起○黃介 at 關鍵評論(2015.07.11)
近日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在美國之行中強調將「維持現狀」。
社會學上,所謂的「現狀」(Status Quo)從來都不是一個靜止不動的指稱,反而是動態平衝的總體結果,因此,所謂的「維持現狀」,維持的是怎麼樣的現狀呢?目前的平衡點是什麼?
就近日做為台灣海洋新一代指標產業──千架風機──台灣離岸風電案,史無前例特許中國國營事業風機安裝船「華電1001」人船合法泊靠台中港準備進行統包安裝一事,只能說,我們所維持的現狀,其動態的平衡點,可能是在往漸失主體性的傾斜軸距上翻轉。
約莫才不過十年左右光景吧?!那個時候跑海洋產業的記者最怕一件事:中國海測船欺近台灣十二海浬管制水域,甚至發生過「停於高雄港外海錨區」,「深門踏戶」事件,相關單位被質疑嚴重失職。
當時不管各報新聞偏向,這類新聞一見報,常佔據頭版頭獨家,打得新聞對手趴在地上無力回手。
為什麼?因這類新聞消息總是極盡隱匿,層層封鎖,難能取得外,更重要的因為那涉及嚴重國家安全,海域資料外洩危機,各單位莫不繃緊神經。
海測船即是國際一般泛稱的海洋研究船(Research Vessel 縮寫為R/V),台灣最知名的當屬軍方的「達觀艦」及觸礁沈沒、也負責軍方探測案件的「海研五號」。
該類船舶不僅能廣泛搜集海洋水文潮汐鹽度,更能鑽探採樣分析海床地質與進行3D立體海床地形掃瞄建構,跑進來十二海浬管制海域或者三海浬內禁制水域,無疑觸動台灣海峽天際,涉及潛艦航行與搶灘水文地形資料,兩岸最敏感神經線。
才十年光景,行政院為中國國營公司所屬「華電1001」緊急修改兩岸直航條例,去除法規限制,對岸工作船可原船輸入,還特別召開國安秘密會議,跳過立法院決議但書,准予航線特許。十年光景,這轉變不可謂不巨大,而仔細審視其特許進駐的內容及目的,會更讓人誤以為,兩岸現狀,台灣海峽天際與距離已不存在,相關資料已可以公開透明?
所謂台灣離岸風電建置計劃乃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二十年五千億元,自南到北,沿台灣海峽水深五十米線,近岸200公尺到距彰化62公里的離岸海床,廣設風場,建構台灣旗艦指標產業。
離岸風電是種高技術統合取向的產業。舉凡水文風力潮汐地質及生態研究,各式船舶的統合調度,以利重約800噸,高度超過100公尺的離岸風機運送載裝吊裝及安裝。各風機間還得鋪設海底電纜,由直流電變成交流電再與台電陸上變電站共構串聯。至少15億度,供36萬戶家庭使用的發電計劃,所涉產業廣泛,看來是台灣低迷海洋產業市況,一場令人期待的創新指標,更是在核電火力發電之外,另人期待足以減碳救台灣的再生能源計劃。
多棒的計劃,台灣能源替代方案與海洋產業終於跨出一大步。
這大一步卻讓人驚訝地發現,原來政府喊出的口號和願景,成果不必然內需紥根,反而透過行政權,有意識地「填平」台灣海峽天險;卻也突顯台灣內部幾個要項的國安「陷落」危機;
「華電1001」屬離岸風電安裝吊裝用自伸式平台船。引進該船的台船說他們沒時間也沒能力造這種船舶,所以一定要政府開放。
實質是台灣中鋼承包台電離岸風場先前安裝案的包商,已購進一平台船自行改裝,朝自主開發提昇目標前進;而身為台灣造船龍頭,台船早在二十年前即已為阿拉伯國家製造設計多艘自昇式鑽油平台,其設計製造的半潛式平台船,更在國際知名,因此,非不能而不為,引進對岸安裝船應被視為商業模式;而不是產品製造問題,統一外包的成本獲利,大於設計製造這個辛苦選項。
商業模式的選項卻以行政權為其推除一切障礙,層級還到行政院。
另,二十年為計劃的風場安裝計劃,本次「華電1001」特案人船進駐即為案例,不代表未來不繼續沿用,那代表像這樣長140公尺,寬89.9公尺的龐然大物,常停台灣三海浬內水域將形普遍。
對於離岸風電平台船多一些了解,將更清楚其衝擊。該種船舶作業主要就是靠4~6隻錨柱(spuds)伸進海床,將結構支撐出水面,再用超級大吊車進行風機主構件及其結構基礎打椿固定海底岩盤。中間的關鍵在打椿的位置與站立的位置:動態定位(dynamic positioning)。
要作業前類似工作船一定得事先知道當地水質水文地質,且在作業時得配合動態定位,掌握作業水域地形的即時概況進行紀錄分析,否則,錨柱若有任何一根發生地層貫穿或者傾斜將產生全船傾覆危險;而沒把風機精確打到事先分析最有風速效率的位置,也將不符商業規模,等於失敗,而這些全部是基礎調查及現場狀況掌握的結果。
對岸工作船准予進到三海浬施作,沒有十年前台灣最不允許被探知的上敘資料,難以施作,沒有事先取得相關調查資料,難道該船來台一遊?未來至少二十年,類似船隻也將會在我們門口常駐。
更有甚者,風力發電目的在補充甚至取代基載電力──核電封存退役,「華電1001」來台是採統包模式,根據立委管碧玲的說法,其契約簽訂的但書還包括若發生危難由台方負責;假若離岸風場及之後風機安裝實質是「賣斷」──在台代理人手法的一環,則該風電安裝船及其國營母公司等於掌握了台灣基礎電力的經營權,企業競爭尚有技術高低,但電力供應不足或逕予斷電,這不是國安什麼是國安?
另一層危機則是綠電/碳權。
再生能源可據之計算二氧化碳減量多寡,亦即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形成碳權,台灣雖非簽約國,但就像ISO或CE等認證,成為貿易銷售重要指標,沒有相對碳權取得,即沒法出口生產產品,類似國際公約極有可能今年在巴黎環境會議上共同簽署遵守。
這也是為何在沒有相對總量管制配套下,立法院於今年6月15日突然通過了擱置多時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即是反應即將到來的世界趨勢。屆時誰擁有綠電/碳權,將實質影響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及產業生存。
十年,其實不長,所謂現狀,原來可以跟過去十年前有著極大的斷裂反差,但不能否認,它可能在未來各個層面衝擊台灣。
當海峽天險障礙被填平,同時造成台灣本身無法逆轉的自身陷落,這「現狀」何等令人震驚?
但也許因為事件實在「太遠」、「太深」、「太重」、「太專」──作業水域離岸幾公里到數十公里;安裝水深至少10~50公尺;光是風機腳架結構就幾百噸重;所需的技術能量及單隻風機成本5億元台幣,一個風場至少150億元資金投入,不是一般企業能夠進入──像是跟一般民眾無絕對相關似的,引起不了普遍性共嗚。
可實質深究會發現,原本5000億計劃可以紥根及提供現有相關產業技術與能量,唯最後的選項,竟是統包分送,純商業模式以行政權去除障礙,填平了台灣海峽原本的屏障,這樣的衝擊,未來恐怕是全面而深遠地在台灣運作著。
(作者為前造船公會理事,海事工程公司副總經理。台大新聞所畢,前媒體工作者)
2008年馬當選 整個台灣政府 從下到上早就投降中國 暗地裡,整個對岸解放軍軍官 任何共產黨職的官員都進入台灣了。事實上早在阿扁當選總統 馬英九的外省國民黨就已經國共合作布局。不管中央或地方政府 太多的事都包給 中國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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