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馬政府一上台變調降遺贈稅到10%。10%是什麼概念?
根據財經界人士透露,10%是富人將財產藏(洗)到國外去的跨國會計成本。換言之,只要遺贈稅不高於10%,富人即無洗錢國外的必要。錢會留在台灣。
假使台灣資金不足,此事是正確的。但台灣游資資金過多很久了,還拼命引進中資。
台灣缺的是政府的產業領導(投資機會)。因此,回流的資金只能停靠幾乎沒有持有成本的不動產,從而造成不動產大飆,人民哀鴻遍野。買豪宅比投資產業更好賺。
以上所言,與頂新等無關。他們資金不僅沒回流,還在台灣借錢以自我享受並荼毒人民。
江啟臣、許添財、吳秉叡、曾巨威、李貴敏,算是正派的立委。
但是,半年後就是選前。一向與巨富站在一起的馬(馬小孩早已先到國外避難)與國民黨中央會同意嗎?
很懷疑。
遺產、贈與稅率 半年內檢討○聯合 (2015.05.28)
立委認為遺產及贈與稅率降至10%,成為擴大貧富差距的推手,主張調高稅率至30%,並恢復對夫妻間贈與課徵贈與稅。財政部長張盛和同意,將在六個月內全面檢討遺贈稅法,決定有無必要翻修。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7)日審查由立委江啟臣、許添財等多人提出的九個遺產及贈與稅修法版本,由於藍綠立委就2009年遺贈稅法修正之後,稅率一舉降至10%引發海外資金回流進入房市炒房,進而使得貧富差距急速拉升現象不滿,要求財政部需檢討現行遺贈稅率的妥適性。許添財等18位立委提出遺贈稅法第13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遺產及贈與稅率自現行單一10%,雙雙調升為30%。
立委吳秉叡與曾巨威均同意這項修法方向,吳秉叡認為,若一舉調升稅率至30%難以實現,亦可接受將稅率酌調為15%或20%。
曾巨威則認為,現行遺贈稅率偏低,已造成富人節稅或避稅型態轉變,贈與稅收逐漸超越遺產稅,代表富人已不再窮其一生刻意規避死後的遺產稅,而將分散財產的規劃提前到生前,導致富二代滿街走。他主張,如果遺贈稅率無法雙雙調升,至少應先提高贈與稅率,以節制富人生前財產規劃行為。
曾巨威與李貴敏等立委就大法官會議解釋夫妻強制合併申報違憲,自今年申報2014年所得稅開始,夫妻全部薪資已可分開計稅,特別是分居夫妻甚至可以各自單獨報稅,主張遺贈稅法准許夫妻贈與免稅的優惠必須同步廢止,或先將分居夫妻間的贈與,恢復課徵10%的贈與稅,以防弊端。
張盛和表示,不論是調整稅率,或恢復對夫妻間的贈與行為課稅,都是重大的稅制變革,要有完整的研究與論述。現行遺贈稅率10%已達成稅基擴大與行政救濟案件減少的效果,未必一無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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