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修改原子能協定或將促進韓國乏燃料處理相關研究○韓聯社 (2015.04.22) http://goo.gl/PMF5S7
韓美兩國22日實質性結束《關於民用原子能的韓美政府間合作協定》(簡稱《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談判,修改了1973年生效的原子能協定。由此今後有關乏燃料處理方案等相關協商有望全面啟動。
新的協定中包含了韓美有關中間儲存、再處理及再利用(高溫處理)、永久處理、委託英法等國進行再處理等乏燃料處理方案的具體合作方式。關於韓美共同研究的高溫處理技術,協定為兩國基於研究結果推進協商過程奠定了制度基礎。也就是說,基於韓美共同研究結果,根據技術可行性、經濟性、防擴散性等詳細基準和程序進行評估,對“長期同意”高溫處理活動提供了依據。這為韓國開展核能活動提供了更大空間。
專家們預計,《韓美原子能協定》正式生效的話,旨在制定有效管理乏燃料方案的協商將進一步活躍。韓國原子能研究院方面表示,到目前為止,若要利用並研究乏燃料,每次都須通知美方並獲得批准,受到很多制約,但此次修改協定後,這些制約得以消除。有關乏燃料的研究將變得更為自由,且研究領域也將進一步擴大。(完)
韓美修改原子能協定 為韓國核乏燃料處理解禁○韓聯社 (2015.04.22) http://goo.gl/SCbjj8
韓美兩國22日下午在首爾初簽《關於民用原子能的韓美政府間合作協定》(簡稱《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版,新版協定為韓國今後進行鈾濃縮和以高溫處理技術進行核乏燃料再處理提供了可能性。
韓美經過4年6個月的談判,修改了1973年生效的原子能協定。新協定對核乏燃料管理、核燃料供應和核電出口等三方面進行了全面修改。新協定不包含禁止鈾濃縮和核乏燃料再處理的明文規定。
此前的協定規定韓國對特殊核物質進行再處理或是改變核燃料的形態和內容時需事先徵得美國的同意。這實際上是禁止韓國對核乏燃料進行研究和開發。因此也有觀點批評韓美原子能協定是不平等的協定。根據新協定,韓國不再需要每次都徵得美國的同意,而是改為在協定有效期內美國給與韓國“長期同意”,這為韓國開展核能活動提供了更大空間。在韓美為核乏燃料再處理而共同研究的高溫處理技術(pyroprocessing)方面,韓國可以在自己的研究設備內利用美國核乏燃料進行研究。新協定還為韓美在儲存、運送、處理核乏燃料方面加強技術合作提供了依據。
根據新協議,為了實現核燃料的穩定供應,韓美可通過高層對話機制、基於核不擴散原則,經協商允許韓國對美國產鈾進行濃度為20%以下的低濃縮。
在擴大核電出口方面,韓國向與韓美簽署核能協定的第三國出口美國產核物質、核能設備等時無需徵得美國的同意。韓美還商定對兩國之間的核電出口、技術轉讓等迅速給與許可,並增強資訊交流,活躍核電出口投資等。
韓美在初簽協定一兩個月後進行正式簽署,協定在獲得美國國會批准和提交韓國國會等程序後,有望在明年3月之前生效。協定有效期從41年縮短至20年,在協定到期2年前,如果沒有任何一方拒絕延期,協定可延長五年,僅限一次。為了圓滿履行協定和應對未來發生的問題,韓美商定建立副部長級對話機制,每年舉行會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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