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九合一的痛,馬政府終於反撲了——錯誤建設,可以;糾正錯誤,不行。
地方政府執行政策應以發展公共運輸為首要○交通部 (2014.12.30) 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412300001&aplistdn=ou=data,ou=news,ou=chinese,ou=ap_root,o=motc,c=tw&toolsflag=Y&imgfolder=img/standard
近來,屢有地方政府提出拆除或調整公車專用道等涉及公共運輸發展之議題引發社會輿論關注,由於地方性公共運輸系統之建置與管養,係屬地方主管機關權責,由主管機關權衡公共運輸發展情形、民眾使用需求、道路交通狀況等條件為後續之處置,當無疑義,惟面對全球環境暖化、能源價格波動等問題,推展綠運輸達成「節能減碳」目標,已成為世界之趨勢,亦是國內各級政府近年來最重要政策之一,因此,交通部在此呼籲,各地方政府在政策決定之同時,雖有兼顧私人運具使用便利與交通秩序之考量,但仍宜以貫徹推動公共運輸發展之理念為首要,審慎為之。
交通部表示,為協助各地方政府改善國內公共運輸環境及提升服務品質,已自99年起大幅提高公共運輸經費投入,推動執行「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99-101年)」及「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102-105年)」;整體而言,全國公共運輸載客量已逐年增加,預估103年度公共運輸載客量將較98年度(計畫推動前)成長逾20%,顯示中央、地方、業者之共同努力,改變已漸發生,故期盼各地方政府延續上開得來不易的成果,共為永續環境盡一分心力。
交通部進一步說明,地方政府倘有發展公共運輸計畫之需求,歷來該部皆會事先審慎審核,若確屬需要且地方政府承諾落實執行績效,則交通部均儘量予以支持,未來亦將秉持是項原則,持續輔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各項有助公共運輸使用提昇之項目,惟倘地方政府未能有完善之事前評估或執行配套,至事後有閒置、拆除情形發生時,交通部除督促改善外,並不排除追回該項補助款,且作為以後年度計畫型補助款補助額度之考量參據。
交通部完全沒有看到自己的錯誤:交通部在補助款執行期間有無善盡上級督導責任?放任那工程在那裡閒置,浪費公帑。是要從馬郝口袋除追回該項補助款嗎?
回覆刪除先追究交通部的責任吧。
忘記褲子破大洞!
刪除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