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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一國兩制:2014 北京以「全面管治權」取代「高度的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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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言簡意賅的介紹了香港回歸的法治安排緣由。
帝制中國以條約將香港、九龍的主權割讓給聯合王國,新界則是租界。
二戰結束,聯合王國(而不是中華民國)接回日軍佔領的香港九龍的主權,並延續新界的租約。
共產中國則19841219條約〈中英聯合聲明〉 
(Joint Declara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Question of Hong Kong),承諾一國兩制等,從聯合王國手中取回香港、九龍的主權與新界的租約。
具體而言,中國承諾: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
(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中外籍公務、警務人員可以留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
(五)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私人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以及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
(七)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幣繼續流通,自由兌換。
(八)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
(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
(十)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簽訂有關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
(十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
(十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為此,中國先制憲,制定1982年憲法將一國兩制列入憲法以承接香港(31條)。這是中國做的國內法準備。於是才有199044日的〈基本法〉。其中規定:

也就是「一國兩制」從形式上是中國主權事務(內國法授權),北京可以專擅。實際上卻是中國與國際社會的約束(國際法授權),北京也受到限制不能恣意而為
北京切斷權力移轉的線,斷章取義。只能說,其法制概念很奇怪,根本無法期待其會遵守國際法規則。最具體的實例是南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以自創名詞「全面管治權」,閃躲並凌駕其承諾給予香港「高度的自治權」的國際法義務。這是中國的操弄法制的典型手法。

雲程著,《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下),第33章「一國兩制」,pp. 289-302

〈香港來鴻〉 台灣人可以跑去哪裡?黃世澤 (2014.06.11)
「佔領中環」運動委託香港大學民意計畫六月廿二日舉行電子公投前兩週,中國國務院突然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宣稱中國擁有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還說除了國防和外交相關事務,香港擁有自治權。並聲稱,香港的憲制地位乃建基於《中國憲法》,自治權力是北京授予,那是公然以政府文書撕毀國際條約的舉動。
香港今天的憲制安排,包括《基本法》上各條文的大原則,其實建基於中國和英國兩國簽署的國際條約《中英聯合聲明》。中英兩國政府當年為鞏固國際社會對一九九七年後香港的信心,特意將整份《中英聯合聲明》呈交聯合國備案,令《中英聯合聲明》雖無條約之名,但有條約之實。而這份國際協議,亦得到美國背書,美國才因此立於《美國香港政策法》(USHong Kong Policy Act),美國對特區政府視為獨立於中國一個實體處理。
鄧小平在世做了這麼多功夫,為取得香港簽國際條約,爭取國際社會信任。但今天中國自以為自己強大後,習近平可以公然以政府文件宣布撕毀,這樣囂張的情況,歷史上恐怕只有納粹德國希特勒在一九三五年以來連串公然違反《凡爾賽條約》的舉動可比
香港在西方的背書下,交給中國管治仍然如此,台灣現時連聯合國席位也沒有,一旦與中國簽署任何和約,甚至與之合一,台灣人的命運豈不是比香港人更悲慘?
英國在一九九七年前,留下三百四十萬本沒有居留權的英國護照,廿多萬英國公民,以及協助眾多港人定居加拿大、澳洲等國家,香港人有事還可以跑,台灣人可以跑到哪裡去?
對中國,什麼承諾都不可以相信。台灣不能與中國談合併,甚至要長期視作敵國來處理,否則台灣人就很容易被欺負。而國防和外交上亦要加強,馬英九的外交休兵等政策,應視為「賣國政策」。台灣應學以色列為榜樣,可以在沒有美國協助下,建立起自主國防力量以及軍事工業,這是確保台灣主權必要的一步。不要讓今天的香港,變成明天的台灣!(作者為居港英籍時事評論員)


4 則留言:

  1. 全面管治權? 好幾年前「馬」對馬關條約的認知也說過類似的話。傳聲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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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的嗎?
      倒是沒注意。

      假使是真的,那,馬(或馬幕僚)有一條「管子」在海底下向西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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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有印象在舊的yahoo 部落格時,雲程兄也有記錄到,不過是說「管轄權」,反正就是用中文凹「不是主權」!
      我有查到這篇,也許「馬的」就是看這篇後再掰的。http://www.haixiainfo.com.tw/130-1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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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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