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管理當局也很難穿透「自治」的藩籬,或者馬的兩舌功力非凡?現在馬「受鼓勵的暴衝」(在美國鼓勵下,馬的快速深化兩岸關係)已經妨礙到美日安保了。
多謝小波分享。
今年是台灣關係法第35週年,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於14日(台灣時間晚上10點)召開「台灣關係法的承諾」(The Promise of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聽證會,總結議員的發言,可歸納出三項要點,美方應繼續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陳水扁總統應保外就醫及美國政府應以「一中一台」取代「一中政策」。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簡稱FAPA)會長高龍榮接受民報專訪時表示,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Ed Royce,共和黨-加州)於2月訪台時就提到,希望在國會通過一個決議(494號決議案),並召開公聽會,要求歐巴馬政府貫徹並堅守台灣關係法的承諾。
14日舉行的「台灣關係法的承諾」聽證會,邀請美國國務院東亞暨亞太事務局副助理國務卿梅健華(Kin Moy)出席作證,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亞太小組主席夏波(Steve Chabot,共和黨、俄亥俄州)、民主黨加州選出來的首席議員薛曼(Brad Sherman)、民主黨首席議員安格爾(Eliot Engel,紐約州)、資深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羅斯雷緹南(Ileana
Ros-Lehtinen, R-FL)等近二十位眾議員均出席發言支持台灣,要求美國政府落實台灣關係法對台灣安全的承諾,加強對台關係,協助台灣擴大國際活動空間等。
高龍榮會長指出,台灣當初向美國提出F16 A/B型戰機雷達升級、購買F-16 C/D型戰機的要求,歐巴馬表示不賣台灣F-16 C/D,答應了F-16 A/B升級案,但現在又反悔,美國空軍刪除了雷達升級預算,不僅共和黨的羅伊斯表達嚴重關切,連民主黨的安格爾都要求,為了保護台灣的安全,美國應販售F16和防禦性武器給台灣。夏波也提到,美國販售台灣武器,除了根據台灣關係法,還有1982年雷根的「六大保證」,他提醒美國要遵守售台武器且不須中國同意的保證。
高龍榮表示,台灣關係法最重要的內容和精神,除了出售武器給台灣、台灣的前途要和平解決,還包括台灣的民主及人權,這些是美國的承諾。薛曼當天發言的第一句話就說,陳水扁應該保外就醫(medical
parole),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不該這樣對待卸任總統,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的總統被關這麼久?薛曼認為這是不正常的,也違背台灣關係法的民主和人權精神。夏波和陳水扁總統是好朋友,很支持台灣,去年來台灣看過陳總統,他說陳總統的身體很不好,繼續關下去違反人權,美國應大力協助讓陳水扁保外就醫。
高龍榮提到,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Dr. William
A. Stanton )曾來台探視陳總統二次,但媒體都沒有報導,他說陳總統保外就醫一事,美國有持續在出力、施壓,但馬英九的態度始終很強硬。高龍榮昨天去看阿扁總統,阿扁總統給他一份新的醫師診斷書,醫囑說他應該回家,不該繼續留在獄中,高龍榮轉述,阿扁總統說他快走了,他很想自殺….。高會長昨天一早已把阿扁總統的診斷書寄到FAPA辦公室,請人拿給夏波,夏波已看到這份診斷書了。
會中克里斯史密斯提出美國應放棄一中政策,建立『一中一台』政策,高會長說除了夏波主張台灣應建立一個新的國家外,他已很久沒聽人提到這個說法了,而眾議員韋伯還問證人梅健華:「Doesn't it bother you
that the One China Policy exists」(一個中國政策的存在,難道不會對你產生困擾嗎?)。
高龍榮表示,羅斯雷緹南正在推動「台灣政策法案」(Taiwan Policy Act),內容包括恢復台美高層互訪,讓台灣總統、政府高層到華盛頓訪問,出售戰鬥機及潛水艇給台灣等等。也有議員擔心台灣的經濟一直移往中國,呼籲美國支持台灣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縮寫TPP),「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曾說,他也很想幫助台灣,希望台灣的經濟與中國脫鈎,但馬英九政府始終沒有為加入TPP的配套措施作準備。高龍榮認為,台灣若沒加入TPP,以後完全無法和亞洲國家競爭。
高龍榮說,FAPA始終和美國國會議員保持友好關係,也會繼繼努力向國會遊說、說明台灣的重要性,以爭取美國對台灣的支持,強化台美關係。
Autonomy 和 self-government 都是翻成自治!!
回覆刪除兩字的概念差別在哪裡?
哪位大大能幫忙說明?
刪除對一般人這兩個字應該是同義字,不過查了一下merriam-webster字典(http://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autonomy)。根據第一條以及第三條的定義:
刪除1. the quality or state of being self-governing; especially : the right of self-government
3. a self-governing state
autonomy應該更著重在權力以及狀態。
個人淺見
Autonomy vs Sovereignty: Defining the right to self-government
刪除http://www.differencebetween.net/miscellaneous/politics/difference-between-autonomy-and-sovereignty-defining-the-right-to-self-government/
聯合報這一篇:
回覆刪除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8601050.shtml
顯然,許多段落是直接從中國的外電複製來的,因此不知道是沒有查證還是有心配合,有了這一段在外媒看不到,只能在中方媒體才能看到的敘述:
海格回稱,他感謝范長龍的直言和坦率。他說,「美國政府自一九七九年以來一直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支持台灣與中國大陸的 [和平統一] 。美國會某個委員會的議案不能代表政府的政策。」
美方記者會文字稿也看不到,希望找得到的朋友幫忙找一找,看看找不找的到這一個
[和平統一]論述的影音檔或文字稿.
應該是 peaceful resolution「誤為」peaceful reunification。
刪除News Transcript
刪除Joint Press Conference with Secretary Hagel and Minister Chang in Beijing, China
http://www.defense.gov/transcripts/transcript.aspx?transcriptid=5411
中國自己加的吧.................
刪除還是把 one-China policy 腦補為「和平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