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日中就防空識別區存在不同認識○共同社(2013.12.03)
【共同社12月2日電】中國劃設了涵蓋沖繩縣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的東海防空識別區,日本對此拒不接受,凸顯了兩國之間的對立。
問題的焦點之一是通過識別區的所有航空器是否有義務事前提交飛行計劃。
中國國防部在公告中稱“對不配合識別或者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武裝力量將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所謂“緊急處置措施”被認為是戰機緊急升空應對。
日本要求中國取消這一規定。日本政府消息人士指出:“任何國家都可以劃設識別區,中國也不例外。這是因為識別區並非國際法上確立的概念,與領空性質不同。”該人士同時表示:“如果中國在識別區內適用自己的規則、把識別區當作‘中國的天空’對待,那是堅決不能容忍的。”
據防衛省和國土交通省介紹,日本沒有為管理通過識別區的民航飛機而規定航空公司必須提交飛行計劃。據外務省官員稱,日本政府認為“根據國際法的一般原則,不能對在公海上空飛行的外國飛機行使主權”。
自衛隊戰機緊急升空應對的對象也僅限於有可能飛入日本領空的不明國籍飛機。自衛隊官員強調:“中國的做法是航空器只要穿越識別區就必須提交飛行計劃,不遵守則採取強制措施,這與我們的做法是不相容的。”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劃設識別區是為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領空安全,維護東海上空的飛行安全和秩序”,但回避了上述問題點。
中國的識別區涵蓋了尖閣諸島,這一點也加劇了日中對立。日本把尖閣諸島視為“不存在爭議的固有領土”。日本的立場是如果中國飛機試圖非法進入尖閣諸島的日本領空,自衛隊戰機將緊急升空應對。
中國則主張尖閣諸島自古以來就是本國領土,對日本展示出了堅決的態度。尖閣諸島周邊空域的緊張氣氛正進一步升溫。(完)
FIR 與 ADIZ是兩個體系,互不相幹,從FIR的角度來看,民航航班和日本自衛隊沒有關係,日本自衛隊對途經的民航客機查證也好、詢問也好,都不是基於FIR的角度,而是基於ADIZ的角度。
回覆刪除日本自衛隊可以隨意查證詢問途經ADIZ的外國飛行器,別國為什麽不能也這樣做呢?「要求經過該區的所有飛行器要事前呈交飛航計劃書等資料」只是一種查證的手段而已。你能做得,別人自然也能做得。
防空識別區之爭和國際民航組織毫無關係,日本到國際民航組織註定討不出說法來。
你說得很對:日本自衛隊基於 ADIZ 無權詢問 FIR 的民航班機,為前提的話,大大正好證實了 PLA=中國國防部無權要求在「上海 FIR 以外」飛行的各國民航機申報飛航資料。
刪除還有,簡體字不可以光轉換繁體字而不細部檢查的。
「互不相干」,變成「互不相幹」,感覺不太對。
日本比較對!公海上自由航行是原則,除非具潛在威脅,則由軍方加以識別,攔截,是例外!因為中國的作法以例外為原則,違反了國際民航組織促進,國際航行安全與效率的宗旨,中日二者皆是組織成員,要求仲裁是合理,效果如何,倒是不楽觀!
回覆刪除曲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
回覆刪除日本自衛隊可以基於 ADIZ 詢問 查證民航班機,為什麽 PLA無權要求在 ADIZ以內飛行的各國民航機申報飛航資料以進行查證?這和FIR根本無關。
如果有的話,是「誤解」,不是「曲解」。
刪除使用「曲解」一詞,帶有指摘對方「有意如此」的意思。
在禮儀上,我們一般不會「先假定他人的惡意」而是「假定別人的善意」,除非有長久觀察。
日本自衛隊可以「詢問」,解放軍當然也可以「詢問」民航機(一如有權劃設自己的ADIZ)。
請注意:我是一直認為中國有權劃設ADIZ。
但是,我們說的是「申報」,是基於ICAO體制下的FIR的管理規則。
這塊區域,根據體制,是福岡 FIR (包括 那霸 ACC、福岡 ACC)、仁川 FIR與台北 FIR,在管理。
上海 FIR 完全無關。
所以中國(上海 FIR)無權要求各國飛機「申報」。
講的是這個。
解放軍當然可以飛、可以詢問。
中國要是有本事的話,就比照日本「對每一台有可能飛入中國領空的不明國籍飛機緊急升空戰機來對應」就好了,搞個「穿越識別區就必須提交飛行計劃」不就是沒能力對應又要打腫臉充胖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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