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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灰色地帶極限施壓:撈無沒差,有就賺到

專家:中國試圖在與台灣的海事爭端中改變現狀建立新基線,台灣應訴諸國際尋求支持    VOA 20240222

華盛頓—從上星期以來中國與台灣在金門附近海域發生的一連串海事爭議引起國際關注,許多人擔憂台海緊張持續升溫,美國政府呼籲北京克制並與台北展開有意義對話,有分析人士也認為這是中國對台灣加壓灰色地帶手段,試圖改變台灣對其周邊海域的控制權,台灣必須訴諸國際,與週邊有同樣遭遇的國家共同採取反制作為,以免中國更加「得寸進尺」。

上週,一艘被稱為「三無」(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的快艇因闖入台灣金門的禁區水域,在拒絕台灣海巡人員檢查而逃離時翻覆造成四名中國人落海,其中兩人溺斃,這起事件引發北京當局對台灣的強烈不滿與指責。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隨即宣稱,廈金海域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中國海警也宣布從週日(218)開始在廈金海域展開「執法巡查行動」。

週一,中國海警登上一艘載有30多人的台灣觀光船「金廈遊輪」進行檢查,台灣官員譴責此舉引發「恐慌」。

美國籲籲降低緊張避免誤判

白宮國安顧問傑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星期二在一場記者會上被問到他對中國海警登檢台灣船隻的行為「是否適當」的看法時表示,儘管他不評論具體事件,但維持台海和平穩定是美國一貫明確的立場,「我們反對任何一方採取任何破壞那種和平與穩定的行動。那將是我們持續會響亮及清晰地發出的信息。」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Matthew Miller)同日也表示,華盛頓正在密切注意北京的行動,呼籲北京克制並與台灣展開有意義對話以避免誤判。

美國賓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戴傑(Jacques deLisle)在接受美國之音(VOA)的電郵採訪時說,他認為最近發生的一連串事情反映的是中國長時間來對台灣及兩岸議題施壓的升級以及台灣的反製作為。

中國要改變既有事實建立新基線

「在某種程度上,這接近那些試圖改變由哪一方對這些事情發生的海域擁有實際控制權現狀的灰色地帶手段,」戴傑說:「我們見到類似的舉措發生在東中國海及南中國海,中國在那些地方使用漁船、海警,還有之前的中國海監船隻,以及人民解放軍等,以改變實際控制權的『既有事實』(facts on the ground),並建立一個新的、有利於北京的基線。」

身兼美國外交政策研究所亞洲計畫主任的戴傑說,中國在東中國海及南中國海的對立聲索方有時候會以同樣方式來回應,不過通常在強度上會低一些。

「以台灣海峽的情況來說,最近涉及到海警及漁船的事件——如同我前面提到的——可以被視為與中國對飛機在台海飛行時曾經一度較受尊重的海峽中線越來越予以無視的情況有關,」戴傑說。

專精中國法律與政治研究的戴傑表示,這類事件中還包含中國的法律戰成分

「這裡面涉及幾個法律的部分。」戴傑說:「首先,在管轄權有爭議的地理地區,實際控制權的行使有助於加強一個國家的權利主張,雖然它不全是所謂的強權即公理,不過,在那裡有存在並阻止其他人進入,對於法律主張的相對力度是有作用的。」

他說,這是為什麼人們最近會見到海警針對漁船、觀光船等進行執法行動。

中國與台灣爭奪海上管轄權

「其次,也是有一點更微妙的,」戴傑說。「是這裡涉及到的特定國家行為——在自己宣示主權的水域,運用海警及類似船隻來針對對立聲索方國籍的民用船隻,執行海岸管轄法(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或中華民國的法律),這也是一種特別有力的法律戰形式,或至少使用法律尋求管轄權主張的政治議程。」

戴傑說,這種舉措「假設或暗示」了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關於廈金海域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的說法,那就是:「這是我們的管轄區,我們將對所有在這裡操作的人執行我們的法律,這些人包括但不限於我們自己的公民」,而台灣也做了一些與此相同的事情。

「粗略的說,如果我的警察因為你超速而把你攔下來,我基本上、也很清楚的在宣示,那條你正在開車的道路是在我的領土上,不是你的,你的警察沒有權力在這條道路上攔下任何車輛,」他說。

灰色作戰手段

台灣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陳方隅在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也表示,整體來看,包括此前中國對台灣的軍事侵擾、禁止農產品進口及單方面宣布實施新的503航線等,都是中國對台灣「灰色作戰」施壓手段。

「中國現在可能不會直接採用軍事作戰的手段,但是各種各樣的施壓手段會不斷的出現,」陳方隅說。他不覺得這是特別針對當選總統賴清德,而是針對台灣本身。「這是中國整個戰略的一環,法律戰、輿論戰,從各方面都是這樣的蠶食鯨吞。」

他說,金門、馬祖水域牽涉到台灣的管轄權問題,就算台灣是其他政黨執政,他認為這些衝突遲早也會發生,這次正好遇到中國船隻越界引發的事件,中國便以此為藉口「拿出來炒作」,今後也會繼續利用各種方法來改變台海的常態,例如中國海警登檢金門觀光船一事,過去雙方觀光船都會不時有越界的情形發生,但以往都會尊重對方,不要去攪動既有的常態。

「但現在他會給你登船檢查,這其實就是在展現他的管轄權。」陳方隅說。「這就像之前美國時任眾院議長訪台後中國增加軍機、軍艦擾台次數一樣,它們會利用各種各樣的機會來改變他們目前對台灣的現狀。我覺得一直都會增加的。」

台灣如何應對

對於台灣應該如何應對這種施壓手段,陳方隅認為台灣可以採取幾種做法,包括訴諸國際,例如中國抽砂船不僅針對台灣,其海上衝突也包括在南中國海、東中國海等地區,中國在漁權、海權及海巡等各方面的「搞事」,台灣其實可以向周邊國家及國際盟友訴求並尋求支持,「跟國際社會講說中國正在改變現狀,然後在法律的部分希望大家一起來關注。」

另外,陳方隅認為,台灣也必須對中國咄咄逼人的手段做出強硬回應,就像前一陣子台灣政府禁止出團到中國旅遊一樣,要加強海上巡航,「就是要兇回去,讓他們知道不能得寸進尺,但另一方面也要喊話說,其實大家要坐下來談,不要像他們現在這樣一直在增加緊張。」

還有一個陳方隅認為台灣政府應該採取的很重要的做法,那就是加強向一般大眾說明政府的立場與作為。

「因為中國的這種法律戰其實還有一部分是為了要做輿論戰,可是我們看到台灣內部還有很多那種在幫中國講話的聲音,那我覺得這就很不好,這還有一個層次是因為這些議題都很專業,包括航線、管轄權、國際法、國際海洋法等等,這些都很專業,一般人可能都不懂,那中國就會講說這是台灣的錯、台灣去巡航啊什麼的,所以這種東西我們也要在輿論上面、宣傳上面反擊回去,」他說。

週二,台灣海巡署船隻廣播驅離了進入金門附近限制海域的中國海警船,週三,三艘中國海警、海監船被發現出現在台灣離島馬祖南竿島附近海域,台灣海巡署官員告訴中央社,確實有兩艘中國海警船在當地海域活動,但都是在限制水域外,而且台灣離島週邊海域的外圍經常有不少中國船隻,如果數量與平常一樣就是沒有異常,希望台灣民眾不要過度緊張。

台灣大陸事務委員會18日說,依據兩岸條例規定,中國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台灣限制及禁止水域,台灣主管機關會依法驅離或扣留越界船舶以維護漁民權益,「以前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將繼續執法,不會因此改變。」

中共中央台辦、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週三繼續「強烈譴責」台灣方面「粗暴對待大陸漁船」導致兩名漁民遇難事件,並嚴正要求台灣盡快公佈事實真相並嚴懲相關責任人,以滿足遇難者家屬的合理訴求,「給遇難者家屬和兩岸同胞一個交代」,絕不允許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2 則留言:

  1. 二戰麥克阿瑟一般 一號命令,日本駐華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向中國戰區受降代表何應欽投降,其呈速的降書之第二教規定「聯合國最高統帥的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缘16度以北地區内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車與輔助部隊應向委員長投降。
    從1945年10月25日以來,隸屬美國海軍62與63特遣隊的華軍(現在海巡署前身警備總部),是美軍部署印太防線副線的“華軍”,實際受到美國軍事方的管控。
    依據聯合國ㄧ中政策.世界只有ㄧ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門.馬祖是中華民國殘餘領土.
    歸還金門.馬祖是早晚的事.這是二戰中國內戰延至台灣問題.
    中國(中華民國)是中國(中華民國).台灣是台灣跟台灣無關.
    1949年結合「軍事政府和政治流亡」之中國殖民,中國人經由大量中國難民之「移入」
    台灣,改變當 地住民結構,導致當地之「民族特性消滅(the extinguishing of the ethnic identity)」,
    其行為 包括語言消滅(athnocide),其藉改變民族特性 .大舉移入日本台灣領土,殖民中國人,是違反國 際法之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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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台灣民政府 創辦人 發掘台灣歷史真相 我們邀請妳一起 來深入膫解 建構我們美好台灣
    經前總統李登輝先生的指點所學套用到台灣地位研究,#發現台灣仍在美國軍事佔領中,
    2006年用行動來證實自己的發現理論,而在美國提出第一次控美案,

    #改變台灣!
    #改變世界!
    就從台灣民政府創辦人 林志昇 博士 二次控告「美國政府」與「中華民國」 開始
    讓美國回到亞洲處理二戰未完成任務!

    台灣為什麼沒辦法加入聯合國 WHA? 問題出在二戰後台灣未經過民政府階段!
    經過戰爭過的國家都必須經過民政府階段, 台灣國際地位才能正常化

    戰爭後地區必需要依據戰爭法成立(民政府)例如琉球有(琉球民政府) 菲律賓有 (菲律賓民政府) .
    台灣二戰後歷史獨缺少(民政府)這段歷史 台灣民政府創辦人林志昇博士,
    發現理論用行動證實理論的理想, 把台灣歷史獨缺(民政府)補上去

    2006年10月24日 #台灣平民林志昇等228位本土台灣人、
    在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控告美國政府,
    標的: #台灣國際地位及台灣人權保護訴求。
    Case: 1:06-cv-01825-RMC 2009年4月7日
    #美國聯邦高等法院宣判,
    得到 #五項結論:
    1. #本土台灣人無國籍。
    2. #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
    3. #人民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
    4. #台灣仍在美國軍事佔領當中。
    5. #美國各行政單位應主動協助原告,
    #官司目前擱置待審。
    2015年2月27日
    #原告林志昇林梓安台灣民政府
    [#林志昇控美案] Case Civil No: 1:15-cv-00295-CKK
    #在美國替台灣人控告台灣人無國籍等確定
    #中華民國(台灣)和 #美利堅合眾國於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
    #被控告違反國際戰爭法、#世界人權宣言第15條,
    源於 #1946年1月12日集體篡改日本台灣人的國籍。
    官網:usmgtc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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