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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4

口罩之亂看防疫作戰(更新)


口罩之亂看防疫作戰
因應武漢肺炎,行政院蘇貞昌在春節期間立即禁止口罩出口與徵用口罩。決策明快與正確,令人激賞,但後續配送卻被官僚搞得亂七八糟,人們快神經衰弱


防疫與防疫物資,牽涉社會心理學,不是單純的數學加減而已。數量不足,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與謠言。交給四大超商看起來簡單,但如何檢證超商真正外賣,而不是藏私暗槓?我們看排隊的人,幾乎人口一罩—他們是真缺、恐慌、送禮、趕流行、未雨綢繆?

除盤點防疫物資外,政府也要掌控自有管道—衛生所、公立醫院與區公所里幹事(非人情包袱重的里長)。政府要透過自有管道,保證每位國民可以有最低需求量的1/3如每三週(21天)憑健保卡去衛生所與區公所連線插卡以半價(避免被說成賺錢)購買5片口罩。因為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口罩,如此限制將是恰當的。此時四大超商仍應維持目前3片的一般銷售不變,先排先給。這樣全台連線登記後,便能降低囤積的數量與恐慌。想一下銀行擠兌時,總是以堆積如山的鈔票在建立存戶信心,就知道口罩應該如何處理了。

當然,這時候口罩挪去救人,如慈濟韓國,因而造成短缺,又是另外一個見仁見智的難解問題。

政治人物要不要戴口罩,不是單純的傳染防止,還要考慮是否會引起民眾無端恐慌與謠言。政治人物更不能以IQ數字或聯考分數睥睨其他人。事實上,在防疫事務外科醫師比內科醫師差,內科醫師又低於感染醫師與公衛醫師;對病毒,最理解的反而不是醫師,而是生化學者。所有相關資訊,無不彙整給防疫主管機關。

至於台灣需不需要隔離區?設在哪裡?是實際需求,也攸關社會心理。政治人物在幕僚盤點資源與備妥可行方案前,搶先搶快嘴砲,只是譁眾取寵。

另外,民眾可能輕忽入國填寫疫情聲明單是嚴肅的法律行為。若填寫不實,不僅應該以〈傳染病防治法〉罰鍰,更會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論處並廣為宣傳。

20188月,已歸化為美國公民的95歲納粹集中營前警衛,在美遭逮遣並擬返德國!美國撤銷國籍的理由是,當年入境與歸化時隱匿曾為納粹集中營警衛的事實。即便他1949年已經歸化美國,70年後仍被追訴刑責。此事說明:民眾胡亂填寫,有法律責任。

各機關以避免緊急危難為心態,對趴趴走疑似病患進行嚴格處理最高罰款,不應拘泥於個資法規定。至於國防與國安單位,更要視此為生化戰演習,包括台商被成為生化炸彈等,以擬定具體計劃。


2 則留言:

  1. 所有口罩都由政府接管生產:那1律印上國旗!就不會走私進匪區牟利,缺貨情形就可舒緩...

    等到產量都開出,民間生產線就由他們愛印不印了!這才是正本清源的戰術,可惜沒人採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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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人是台灣獨立基本教義派,但不希望台灣在細菌戰下就屈服甚至亡國...

    所以提出這看起來無俚頭卻是很實際的建議,野人獻曝不值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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