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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年金改革首應予以導正和釐清的觀念及問題○趙守博(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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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守博是社會學者,說話較為中肯。
但是,最後一標題「政府做為雇主應有的責任問題」除外,那充滿了煽動。
即便如此,趙文的「對於相關的問題如不去面對、去釐清、去解決。那麼,不但改革難於成功,恐怕還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警告,卻不能小覷。



年金改革首應予以導正和釐清的觀念及問題○趙守博(2016.09.07)
年金改革自蔡英文政府上台且啟動改革工作之後,社會各有關方面,就吵成一團,亂成一團,甚至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忍無可忍」有近二十萬人被迫走上街頭向蔡英文政府表示「反汙名」、「要尊嚴」,原因就在於蔡英文總統、她的政府和一些民進黨的民代,及其他附和、支持蔡英文政府的人士及所謂「名嘴」,對於年金改革的一些觀念、說辭及態度、舉措,非常有可議之處,不少還是似是而非,別有用心;而且,一些關鍵性的問題,蔡英文政府從未加以作必要的說明和釐清。

挑起職業、族群對立的不當和不智
改革不必製造對立。然而,最令人遺憾的是,蔡英文政府似乎刻意在製造和加深職業和族群的對立。一直以來,蔡英文政府有關年金改革必要性最常運用的一項資料,就是所謂勞工年金所得與軍公教退休所得有極大的差距,目的一方面在突顯所謂軍公教退休者拿得太多,一方面則在說明勞工對於軍公教而言,有極強烈的「相對剝奪感」。這項資料在軍公教退休人員走上街頭的前夕,行政院又公布了一次。但此一資料是錯誤的且顯係別具用心所製造出來的。因為按目前我國的制度,一個有一定雇主的勞工(絕大多數從業勞工都屬於此類),當他退休時,可以拿到兩筆所得,一為勞保中的老年給付(即現在一般人所稱的年金),另一為依勞基法和勞工退休金條例,從雇主所拿到的退休金。軍公教人員,也是如此,一為從軍公保所取得的老年給付,另一為從雇主(即政府)所給予的退休金。可是,蔡英文政府對外所發布的兩者退休後所得比較,卻用軍公教的公保老年給付加退休金來比勞工的勞保老年給付,而刻意不提實際佔勞工退休所得之主要部分的勞工的退休金,如此一來,就有很大的差距。此種刻意漏掉勞工退休金的作法,實在居心叵測,除了要分化勞工與軍公教人員並製造職業對立且誤導社會之外,實看不出還有何動機。可說非常之不當和不智。

年金改革要如何改、改什麼沒有完全講清楚說明白
蔡英文女士於競選總統期間及上台執政之後,一直大喊要年金改革,但要改什麼,怎麼改,卻始終沒有向國人有一個明確而具體完整的交代。蔡英文女士已競選總統兩次,她當選與就職之間也長達四個月之久,照道理講,她當選就任總統之後想做什麼,改革什麼,如何做、如何改應該早就有具體的腹案;如果沒有,那她所謂已做好當總統的準備的話,根本就是不實的空話。如果有,就應該於啟動改革工作之時就向國人公布,以便接受檢驗和引導辯論與與討論。但迄今蔡英文政府並未這樣做,原因何在,令人費解?據說最近期間可能會公布。我們希望愈快公布愈好,而且要完整的公布,並要留有合理的足夠時間供大家瞭解、檢驗和討論,萬不可把目前設於總統府的年金改革委員會及政府計畫召開的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當成只為政府改革方案背書的橡皮圖章;也應開闊心胸接納不同的建言。

年金改革起因於政府表示軍公保和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準備金嚴重不足,及公勞保潛藏債務與可能的保費收入有極大的落差。所以,大家的瞭解,所謂年金改革應該是要對此而作一些變革。

可是,依我們目前的制度,一個人退休的所得,除了前述的軍公勞保的老年給付之外,最主要的部分還是得自雇主的退休金。而依據世界銀行所提的支撐老年生活保障的所有支柱,不論其三層次或五層次的說法,都應包括社會保險、退休金,私人儲蓄投資及自加的商業保險子女奉養政府的救助

那麼,我們就要問,此次年金改革到底只是想「腳痛醫腳」、「頭痛醫頭」,僅僅觸及軍公勞保的老年給付,即社會保險層面,還是也要涉及到退休制度。可是勞工的退休制度已經在幾年前就改成提撥式的個人專戶年金制,迄今還頗受各方所肯定,難道還要再改嗎?如果是,又要怎麼改?又軍公教的退休制度是否要改,如何改?是不是走年金化?再者,如何刺激國民儲蓄和投資意願及強化子女奉養和社會救助機制等等,是否也應在此次改革範圍之內。這些問題,蔡英文政府都從未有所交代、有所說明。這不是進行改革應有的態度和做法,也不是負責任的表現。近期來,不少有關年金改革的探討與辯論,之所以顯得有些無的放矢或未能對準焦點,原因在此。

不客氣地說,蔡英文政府到現在為止,給人的印象是,只在拼命喊改革的口號,卻端不出改革的牛肉。令人遺憾。

軍公勞保的老年給付的準備金及保費費率提高問題
如前所述,導致年金改革的原因,是由於依政府的說法,軍公勞保的老年給付的準備金嚴重不足,潛藏債務極大,將拖垮國家的財政。

我們先來談潛藏債務。所謂潛藏債務大,不論軍公保或勞保,早就存在而且相關主管機關也早就注意到。潛藏債務,指的是,當所有有資格可領取老年給付的被保險人全部來領取時,軍公勞保的保險機關應該支付的現金總額。這種有資格可領者全部都來領的現象,就有如銀行存款人的擠兌,就軍公勞保而言,除非國家政府要垮,財政要破產,否則不可能發生。所以,一般國家,在社會保險所提的現金準備金,都是以足可應付平常每一年度來領取給付者之所需,並維持一定的安全儲備為準,從未有連潛藏債務也全部提足的做法

因此,蔡英文政府既然常常將軍公勞保老年給付準備到某年就會破產來宣傳改革的迫切性、必要性,民眾有權利知道這些社會保險的老年給付準備金每年收入和支出的真實情形、是否足以應付每一年度的必須支付所需。潛藏債務應該統計,但不能用以誤導甚或恐嚇民眾。

社會保險的改革無非「繳多、領少、工作長」,也就是保費要多繳,給付要減少,而領取給付所必須的工作年限要增加延長,其他別無什麼絕招、妙招。

台灣的社會保險長期以來一直受限於低保費政策,保費的收入無法維持保險的成本,這是違反社會保險的基本操作原則的。此種政策之形成,立法機關及相關利益團體(勞方及資方團體)應負絕大部份的責任。民國七十年代本人擔任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長期間,勞保是由台灣省政府主辦,省社會處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後本人擔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期間,勞委會是勞保的中央主管機關。本人記得我們曾重金禮聘於美國哈佛大學任教的精算專家,為勞保的保費做精算並計算出符合成本需求的保費費率。但是,每次修改勞保費率時,我們提到立法院旨在反映成本的費率調高的草案,幾乎都被至少腰斬一半,完全不敷成本的要求。其實,這才是今天軍公勞保的老年給付準備金可能嚴重不足的主要原因。此處必須指出,當年民進黨前身的黨外、及後來的民進黨的民代,是反對調高費率以敷成本需求最力的一群。

今天要改革軍公勞保,勢必要大幅調高保費及費率。目前的立法院為民進黨所掌控。蔡英文政府既要改革年金制,就要負責任地向全民宣示一定要大幅調高保費和費率,而她也應以民進黨黨主席的身分保證,民進黨所掌控的立法院一定會不打折扣地全力配合。可是迄今為止,大談年金改革的蔡總統和她的政府,絕口不談大幅調高保費、增加被保險人和雇主負擔的必要之舉;是不是與她及她的政府只想一味討好的做法有關?!

對退休及退休金的曲解並惡意摸黑退休人員的問題
年金改革的討論展開以來,有一些支持蔡英文政府及民進黨的媒體、民代和所謂名嘴一直對退休和退休金加以曲解。例如,竟有人質問退休軍公教人員:「什麼事都不做,一個月竟拿幾萬塊,不覺得可恥嗎?」有一些年輕人竟然也跟著起哄,真是可嘆可悲。

什麼叫退休,誰都應明白,就是指一個人長期為社會為國家服務,到了一定的年限和年齡之後,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以安享餘年。退休後當然可以不必做事,當然可以什麼事都不做。關於退休金有很多理論、學說,有雇主恩給說人力折舊論社會安全制度說延期工資給付說;不管什麼學說,享有退休及退休後可以取得退休金,已經是世界各國所公認的很重要的勞動契約、勞資關係中的一部份,也是受雇者所應享有的待遇和權利。明白地講,退休金也是工作待遇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退休者領退休金本來就理直氣壯,哪來的可恥呢?

這一點很明顯的道理,有些別具用心的民代,媒體或「名嘴」,包括一些政府官員,卻故意要加曲解,以混淆視聽,固然為人所不齒。可是蔡英文政府內主持年金改革的相關官員竟然沒有人出來導正,顯然就是要加以放任,使其幫助達成污名退休軍公教人員的目的;這是哪門子的政府?

要知道,不少社會福利辦得不錯的國家,例如北歐國家和德國等,其退休人員(含軍公教退休者),因有優渥的退休給付,很多人在退休後都長期到亞洲國家如泰國等地居住享福,什麼事也不做。台灣為什麼不向人家學學,反而要去羞辱退休人員?

年金改革談公平應有的做法及不同職業收入的差異性
民進黨政府此次搞年金改革,大談什麼公平。如果蔡英文政府要談公平,就要做到真公平。

就目前必須改革的軍公勞保,我們來看看各自的保費分擔比例。

勞保保費的分擔比例如下:被保險人(即受僱人,勞工)20%,政府補助10%,投保單位(雇主)70%

公保呢?被保險人(即公教人員、受僱人)35%,政府65%。我們必須特別指出,政府對於軍公教人員而言,具有兩種身分,一為雇主,二為政府。

年金改革如果真要做到公平,真要做到所謂「拉近職業差距」,那麼在社會保險上就要把雇主(即私人企業和政府)、被保險人(即勞工、軍公教人員),以及政府(用純政府身分補助)三者負擔的比例,完全拉平,這樣大家就沒有話講。如果現在勞保的保費分擔比例是合理的話,那麼軍公教的保費分擔比例也要比照調整,也就是說被保險人(軍公教人員)負擔20%,政府補助10%,而雇主(政府)則負擔70%。這樣子才算真公平。假定做不到,請蔡英文政府不要再動不動就談什麼公平不公平了!

這一次有關年金改革的爭論中,也有人對不同職業收入的不同有意見,並認為大家不問在年金或退休所得最好都要一模一樣,不能有太大的差距,也才不會有相對剝奪感,也才不會有職業上太大的差距。

說這種話持此種論點的人,完全不知或故意不願意知道職場中的真相。在全世界除了極少數實施共產主義的國家外,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地方,凡是不同的職類、職種和職位都有不同的責任、工作負荷及就業條件和需求,因而所得的待遇,必然不同。例如,蔡英文總統和她的部長們的薪資待遇,就遠遠超過一般的科員;又如在一般事業單位中,雖然同樣適用勞基法,但高階工程師或資深而技術好的技工,絕對比一般的作業員所得要高出許多。薪資和所得高,最後所獲得的退休金及老年給付,也一定會較高。如此明顯的道理,竟然還有人要曲解,也竟然還有人用以抹黑軍公教人員,並要用這個來挑起一般勞工階層對軍公教人員的不滿甚或仇恨。是何居心?令人感嘆!而蔡英文政府對此也竟然一直是緘默以對,使人不得不覺得現在的政府有加以縱容以分化勞工及軍公教人員的意圖,俾藉以排除它認為係年金改革阻礙者、絆腳石的軍公教人員所可能引發的反彈及抗爭。

政府做為雇主應有的責任問題
就軍公教人員而言,政府就是他們的雇主。

目前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當年要到政府服務,受僱於政府,並不是那麼容易,絕大多數要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大部分是大學以上),也要辛辛苦苦通過國家的考試,而這一批人也大多數是來自家境清寒或不富裕的工人、農民、軍人或公教家庭,他們選擇當軍公教人員,當然也都考慮過國家依法令所公告的工作條件、待遇(包括社會保險及退休所得)。他們把一生奉獻給了國家,退休之時他們就應依法享有應有的退休給與。換言之,就法言法,從退休開始,他們就是退休金的債權人,而國家(政府)作為雇主就成了退休金的債務人了。

我們的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都明文規定,勞工一旦合乎退休條件退休或開始受僱,其雇主就應給付退休金或撥付勞工退休金專戶應付的基金,違反者應受法律的制裁。

請問,如果政府作為雇主不依法、依原規定給付其受僱人(即軍公教人員)應得的退休金,則其對違反前述勞基法和勞工退休金條例的民間雇主,能有充分的正當性來處罰嗎?

因此,對於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所得,在此次年金改革中,要如何去變動,要非常非常地謹慎的處理、溝通,千萬不能有「我要怎樣就怎樣」的想法與做法。

法治社會中所非常重視的「信賴保護」及「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要充分加以考量。需知,如果隨隨便便就破壞此兩原則,那麼,今天改革後的立法,就會缺少應有的可信賴性,年青的一代也會認為現在這種依改革而成的法律,有一天也會成為具文,因為以後很有可能也會依需要再作改革再另立新法來取代它。

目前,政府完全不談政府做為雇主應有的責任,實在是一種逃避、一種不是負責任應有的做法。不去面對,就無法解決其所引發的各種問題,年金改革就做不下去。

政府所要做的年金改革,到現在為止,從相關的主事人員及蔡英文政府的支持者、附從者的談話來看,似乎只要對現在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的年金和退休金所得大刀一砍,就可以做好,就可以解決,這是在模糊改革的焦點及把問題過於簡單化。

年金的改革必須同時放眼現在及未來,也必須建立在一個均富而非均貧的社會之上,也就是說,年金改革必須是使現在已退休者及未來的退休人,都能享有一個不虞匱乏的小康的退休生活。否則,改革就是失敗。

年金改革是必要的,對此相信沒有人會有意見。但是,蔡英文政府現在這種使社會走上職業、階層和族群對立,並使軍公教退休人員感覺受到屈辱、尊嚴受損的年金改革,如不在觀念上、態度上及做法上立即有正確的改變;對於相關的問題如不去面對、去釐清、去解決。那麼,不但改革難於成功,恐怕還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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