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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0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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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seems that the tyrannical rule all over the world is aiming at financial interests.
No financial interests, no tyrannical rulers.

The latest move of the act is that “a bipartisan letter calls for Global Magnitsky Act sanctions in response to “the ongoing human rights crisis” in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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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案命名來自紀念俄羅斯維權律師舍爾蓋·馬格尼茨基,他因揭發俄羅斯政府腐敗200911月被關押期間在看守所去世。

該法案將授權於總統,可以對任何非美國公民予以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凍結相關個人(或者組織)的財產;但該項制裁不應涉及聯合國總部、美國與聯合國有協議的以及美國應該遵守的國際義務。其制裁的主要對象為:對非法處決、酷刑或嚴重侵犯人權事件負有責任的政府官員,以及妨礙那些為爭取或促進人權的個人或組織的官員;包括上述官員的代理人,不分官階高低,甚至包括非政府協力人員;有嚴重腐敗或受賄行為的官員;為上述人員提供便利的或轉移其非法收入的或提供其他技術支持的相關人員。

實施制裁與否的決策,可能主要由國務院、財政部共同做成。法案還設置了防範總統不作為的另一條國會通道。國會也可以向總統提交名單,包括參議院銀行及住房與都市委員會、外交委員會,以及眾議院金融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

依法,總統每年應向國會報告被實施制裁的外國人姓名、制裁類型以及原因。總統也可以在特定條件下終止制裁。

該法案於20151217日在美國參議院通過,20161223日附加於年度國防授權法中成為法令。制裁範圍擴及全球的馬格尼茨基法案版本,已至少有六國,以及英國海外領地直布羅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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