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
過去是慈濟,慈濟已經納入體制中,成為政府救災的當然成員。後來加上民間自發力量,現在是鏟子超人(個體→集體),與逐漸成形在警消之外的民防團體。這幾年來,這些人的努力已經相當有成果,且具體。假使敵人小看了這點,可能會付出重大代價。
20250927民防論壇
Yu-Hsi Liu 的FB 20250928
我一直想讓全台各民防/防災自訓團聚在一起,討論具體訓練事項,讓專家給予意見,並且對齊戰爭或災害情境想定,未來可以構成共同行動圖像。
謝謝福和會和台灣自由學會,讓這個論壇成為可能,也謝謝超過25個自訓團體和 台灣民團協會的參與。本論壇也開放線上參與,讓昨天前進災區的夥伴們,也能透過線上收聽。謝謝熱心參與救災的自訓夥伴。
昨天的閉門論壇有四場,分別是戰爭想定及建議訓練項目;民防的醫療救護;收容所開設與管理;物資配送、通訊及秩序維護。與會者最後分成四組進行深入討論。以下是一些令我印象深刻的會議討論(不限於講者,是綜合所有與會者的發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一般假設共軍會從北部或南部登陸,其實不一定。有一種想定是共軍從中部登陸,把台灣一分為二,分成抗敵意志較薄弱的北部,和意志較堅強的南部,切斷南北的互相支援。民團也應該預作準備,哪些縣市應該就近相互支援。
2. 加入官方指揮鏈(例如民防法下的防護團、民防大隊、義警義消等)固然重要,但民團也要建立自己的指揮鏈,當系統崩潰時,民間仍有自己「自發性的指揮體系」。(所以我認為類似這次論壇或四月聯訓很重要,平常就促成各地民防團之間協作的默契習慣,我如果下次要再辦聯訓,應該就是強調以團為單位)
3. 目前軍、警、消、民四者尚未有一致的通訊協定。
4. 各民團也可以建立自己的通訊協定,尤其是網路斷線時的聯絡方式,無線電、衛星電話或其他都需要準備。
5. 「戰時動員」需要總統的緊急命令才能啟動,但災害防救法和傳染病防治法不須緊急命令,即可啟動。自訓團是救災/防災/醫療緊急救護專長,無須緊急命令,就能在重大災害時投入救援,這是好處。但災害防救法之下,地方政府的權限很大,若地方政府失靈,就有效能的問題。若是戰時動員階段,就會有各區或各縣市的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的介入,不會只有地方政府。
6. 戰災跟天災最大的差異,在於戰時可能是飽和攻擊,每小時都有新的情境發生,可以納入訓練時的想定。
7. 目前自訓團的醫療訓練仍然偏向戰傷,但在戰災下,民團要處理的傷者更可能是一般民眾。此時民團的醫療技術,更要針對一般人,例如心肌梗塞、心理諮商、兒童營養不良、甚至慢性病患者的狀況,如何在物資斷鏈下進行慢性病患者的照顧或後送。台南和花蓮天災也顯示,如果受災的是弱勢族群例如老弱,傷害會更大;我們身為社會之盾,可以調整訓練項目。
8. 目前民團乃至專業醫療體系的訓練,沒有以戰爭作為想定,事實上戰爭會發生很多不預期的狀況,例如醫護人員對環境安全性的判斷不足、或具有敵意的傷者、或敵方的滲透、或醫療資訊洩露造成敵方新一波的攻擊,希望能加強醫護專業人員和志願者這方面的訓練。
9. 目前醫療體系仍依賴大型教學醫院或軍醫院系統,事實上應該去中心化,期待更多診所加入韌性醫療體系。
10. 收容所的開設,必須在安全區(冷區)內;但是否在安全區,需要軍方或政府一直資訊更新,如果是民間開設收容所,需要跟官方資訊對接。而物資的補給也是,官方收容所或許可以透過開口契約或物資徵用達成,但民間收容所如何達成物資不斷供,需要思考。
11. 承續上題,「究竟是民間做還是政府做」是常出現的難題,但民間和政府兩者間不是競爭,而是相互補位。如果民間辦理有困難,這時民團就應該原子化,解散為個別志工,根據自己已有的證照如防災士,到政府的區域防災協作中心報到。
12. 戰災時,民團可能有社區巡守、協助維護秩序的需求,但又煩惱沒有執法身分的問題,因此建議全台各民團一起研擬行為準則,各團一同簽署,再遞交政府。自訓夥伴中有不少律師、檢察官、和法官,相信能夠進行這件事。
13. 自訓夥伴們也努力取得民防法下的正規民防人員身分,但目前有些民防大隊居然拒絕女性參加,因為「喝酒不方便」,這顯示出,附屬於各警局的民防大隊訓練不確實,也沒有正確的民防概念和性別平等概念,戰時當男性被徵召,女性本來就應該成為民防的骨幹,這在各自訓團已經非常清楚,女性都佔半數或更多,官方的民防大隊也應該進行革新。
14. 槍訓是否重要?對於民防人員來說,我們不是戰鬥人員,但槍訓有助於讓大家了解有可能面臨的狀況,能做更好的應對,因此武裝訓練不是以攻擊為主。例如無人機項目,也應該加強「無人機反制」的訓練。
15. 目前各自訓團都有特化,有特定專長的項目,但如果災難來臨,還是需要全方位的技能和人才,所以各團也應該考量人才和訓練項目的平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