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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5

20191113 美國法務部:中國研究員攜病毒入關的報告

【縛雞之見】
令人震驚:我們理解的是在加拿大病毒實驗室的中國學者(特工),將病毒株運回中國。殊不知,
2019/11/11,在底特律機場,有中國人將病毒株(未申報、無文件、未妥善包裝)運到美國。
運到美國,不經申請與特殊保護方式,病毒株隨便能進入P3P4實驗室嗎?
此人說是低毒性的H9N2,實際上經查是1933年蒐集到的高毒性的H1N1WSN

2018/11/28,也是在底特律機場,有中國生物學者攜帶源自中國實驗室之未申報、無文件之「抗體」,目的地是美國某大學實驗室。這物體是MERSSARS,不是抗體。

2018/05/26,也是在底特律機場,一名自稱為德州大學乳癌研究者的中國人,並未攜帶生物製品。進一步追問,改稱有攜帶質體(Plasmid)。再經檢查被發現有東西時,卻稱是「無感染性大腸桿菌質體」(non-infectious E. coli bacteria-derived plasmids)。
這些人都被放行,但系列舉動的目的何在?

DOJ Enforcement Actions Related to COVID-19DOJ Just Warned That Intentional Spread of COVID-19 Could Be Terrorism — What It Means Law & Crime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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