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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8

中選會妨礙選舉 趕緊打行政訴訟、憲法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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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聲明雖然軟到不行,但在318週年出現,長期影響不好玩。中選會妨礙選舉(影響70萬人),達到總投票數5%以上
他們每次選舉都會來這招。
問題是立委選舉與總統選舉就任時間的參差(併選,一個離就任太近,一個太遠)。


趕緊行政訴訟或打憲法官司啦!



【拒絕期末綁票,學生安心投票】
大專院校學生會聯合聲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日前決議,我國第14 屆總統、副總統選舉,以及第9 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合併舉辦,中選會並具體指出投票日期將訂於民國105 1 16 日然此一期間正值國內大專院校期末考試周,可能造成全國七十萬餘名大專院校學生因為準備期末之餘,以及南北往返的交通和精神勞費,返回戶籍地投票相當困難。民國101 年辦理併選所造成之相同爭議,中選會此一作為無異重蹈覆轍已經侵害數十萬公民之參政權

針對此情況,發起本次行動之各校學生會共同呼籲各界採取必要作為保障全體學生參政權:

【避免錯誤決策,重視學生權益】
中選會應審慎記取前次辦理併選所生爭議,不應重蹈當年錯誤決策,應嚴肅重視數十萬大專院校學生握有的神聖選票,不容恣意藐視廣大學生之選舉權

【相關措施因應,保障學生返鄉】
在中選會錯誤政策下,行政院、教育部更應協助各大專院校行政機關積極採取相關措施因應,明確保障各校學生返鄉投票權利。

【青年力量再起,共同決定未來】
政治參與乃公民社會所有成員的責任與義務,在中選會的錯誤政策安排下,我們將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更要重視手中的選票。不容忽視學生的力量,我們用選票決定未來,共同承擔選擇。

中選會應本其獨立職權行使,審慎評估併選方案可能造成之影響,保障全體公民行使參政權利,選舉是臺灣民主精神重要指標,不容行政恣意。更呼籲有關當局行政院、教育部協助國內各大專院校行政單位應在期末測驗日程與學期安排上妥善處理,明確保障學生參政權。

投票日期深刻影響學生投票權益,而政治參與乃公民社會所有成員的責任與義務,在中選會的錯誤政策安排下,我們將會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更要重視手中的選票。青年世代的力量不容忽視,作為學生的我們,將用選票共同決定台灣社會的未來,做出決定、承擔選擇,為我們共同關懷的臺灣社會,走出真正屬於自由與民主的路。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會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
國立交通大學學生聯合會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南大學學生會
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會
東海大學學生會
國立中央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會
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會
共同連署
中華民國104 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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