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
姚嘉文發言內容著重ROC的再詮釋,其關鍵概念是前後ROC是「同名異物」,或1949前的ROC 1.0與1952後的ROC 2.0並非同一連續體,但記者卻隻字未提。
薛化元找出外交部長葉公超在1950.06.27韓戰爆發後的聲明:證明蔣介石清楚台灣地位未定,以及ROC外交官如何捍衛政權利益。
姜皇池則覆議姚嘉文的發言,認為前後兩個ROC並非同一連續體,並以戰後和約之效力高於戰時文件,雖承認開羅宣言曾為戰時意向,但也否認其至今有效的說法。因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故主權只能歸屬台灣人民。
賴怡忠所謂「戰時嚇阻」或「台灣為了生存必須宣布獨立」之兵推新發現,實際上不出陳水扁總統時代的「不獨不武」,與馬英九總統的「不武不獨」政治設想。
但,學者只講目標,缺乏實踐藍圖。關鍵在要彰顯台灣「地位真相(歷史脈絡)」,與各戰勝國對戰後秩序的「條約義務」,而非限定在台海或國共視野。
陳怡凱以征服權、無條件投降、主戰勝國、TRA的演繹是學者中最完整與嚴謹的。可惜,對一般人甚至非國際法學者而言太深了,無怪每次記者都獨漏真正的知識光輝。
姚嘉文:決定戰後台灣地位是「舊金山和約」 非「開羅宣言」 自由 20250906
總統府資政姚嘉文今(6)日演說時強調,台灣主權定位必須回歸國際法根據,不能再被「台灣光復」與「開羅宣言」混淆。他指出,真正決定戰後台灣地位的,是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而非沒有法律效力的「開羅宣言」。
姚嘉文今天出席台灣國家聯盟「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自決之路」論壇,並發表專題演說。他說,「舊金山和約」共有49國簽署,日本正式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與要求,但未交給任何國家,顯示台灣已取得主權。
他批評馬政府時期曾把「開羅宣言」當成條約引用,屬於「內行人講外行話」,因為宣言僅是戰爭過程的政治主張,不具國際法效力。反觀國史館的見解認為,「開羅宣言」只是「逗點」而非「句點」,更能反映史實。
姚嘉文並指出,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早已滅亡,蔣介石也曾於1950年親自承認「中華民國去年大陸淪陷時就已經滅亡」,今日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過去南京或重慶的政權領土不同,也並非同一國家,名稱反而成為國際辨識的困擾。他強調,依據「蒙特維多公約」,台灣具備領土、人民、政府與主權4大要件,完全符合國家資格。
姚嘉文回顧韓戰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宣布台灣地位須待和平解決或交由聯合國決定。換言之,「台灣地位未定」僅存在1950年至1951年之間,隨著和約簽訂,日本已放棄主權,台灣的地位自此確立。他駁斥所謂「光復」說,強調中華民國軍隊只是代表同盟國接受日本投降,並非主權移轉。
他強調,台灣雖然是處於「不正常」狀態的國家,但仍然是一個國家。憲法不合時宜,必須推動制憲運動;國號不符合現況,應推動正名;國際地位遭壓縮,必須持續入聯。雖然不正常,但不能否認台灣的國家存在,這正是「舊金山和約」留下的核心意義。
賴怡忠拋「戰時嚇阻」:應說服盟友 若中國開戰就承認台灣獨立 自由 20250906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賴怡忠今(6)日演講直言,中國長期拒絕承認舊金山和約,並藉「開羅宣言」及「波茲坦公告」操作台灣主權論述;面對現實挑戰,他具體建議,台灣除應高舉該和約外,也應靈活運用國際法模糊地帶及中間路線,避免陷入「零與一」的僵局,並考慮設計「戰時嚇阻」,說服各國倘若中國動武即承認台灣獨立,令中國不敢妄為。
台灣國家聯盟今天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自決之路」論壇, 賴怡忠應邀發表「反制中國對台外交封鎖的務實策略」 演講。
賴怡忠指出,中國以「93」抗戰勝利日為重點,而非「815」二戰結束,正因不承認舊金山和約。他說,中國將台灣定位與「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相連結,卻忽略戰後條約才具國際法效力,舊金山和約自然凌駕於前述政治宣言。
他提醒,過去馬政府曾試圖以「台北和約」強調台灣屬於中華民國,但日本外交長期立場是在舊金山和約後已放棄台灣主權,不再對此說三道四,若我方再持續強調「台北和約」反而會陷入不利。
賴怡忠進一步分析,美國在1979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透過三個公報與「台灣關係法」保持模糊立場,但美國對台「六項保證」已明確指出美國對台灣主權態度並未改變。近年美方更公開駁斥中國所曲解的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強調該決議不等同「一中原則」,也未排除台灣參與聯合國體系。他認為台灣應善用美國已提出的論點,爭取更多國家背書,特別是 G7、歐盟及亞太盟友,共同挑戰中國的錯誤敘事。
針對務實對策,賴怡忠提出多項具體建議:第一,必須堅定主張「條約才具國際法效力」,高舉舊金山和約,避免被「中華民國」框架牽制;第二,應尋找「零點五、零點七」等中間路徑,靈活運用國際法模糊地帶,避免陷入「零與一」的僵局。
賴續指,第三,要推動民主國家集體背書美國對2758的四點立場,建立加入世衛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等國際組織的前例,阻止中國再以2758阻擋台灣;第四,賴怡忠認為,隨著中國威脅加劇,應考慮設計「戰時嚇阻」,即一旦戰爭發生,就必須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為了生存必須宣布獨立,並同時說服各國達成默契,倘若中國動武就立刻承認台灣,造成對中國而言比經濟制裁更嚴重的政治後果。
賴怡忠也提醒,台灣不能只把焦點放在「如何進入聯合國」,應該另闢國際組織新場域,例如在 AI、加密貨幣等新興議題先行建立合作平台,影響傳統國際體系;同時還要揭露中國壓迫跨國企業標示「Taiwan, China」、在部分國家不承認台灣護照等現象,因為這已侵害台灣人民的自由旅行與國際交往權利,必須讓國際社會廣泛理解台灣的困境。
賴怡忠強調,台灣討論的不應只停留在「如何成為國家」,而是「如何在現實中生存與發展」。唯有靈活運用國際法工具與外交戰略,才能在中國打壓日益強化的局勢下,維持自身空間與國際地位。
反制中國法律戰 學者:舊金山和約才具國際法效力
自由 20250907
賴怡忠:說服各國 中國動武就承認台灣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賴怡忠昨建議,面對中國對台威脅加劇,台灣應考慮設計「戰時嚇阻」,即一旦戰爭發生,就必須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為了生存必須宣布獨立,並同時說服各國達成默契,倘若中國動武就立刻承認台灣,令中國擔憂比經濟制裁更嚴重的政治後果而不敢妄為。
台灣國家聯盟昨舉辦「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自決之路」論壇,邀請總統府資政姚嘉文、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怡凱、政大台史所教授薛化元及賴怡忠發表演講。
姜皇池:條約論述 降低台灣國際法風險
姚嘉文說,「舊金山和約」才是決定台灣主權的關鍵,日本放棄台、澎一切權利卻未交給任何國家,顯示台灣不屬於中國。他批評馬政府時期將「開羅宣言」當作條約解讀,完全是「內行人講外行話」,並強調所謂「台灣光復」只是接收,不是主權移轉,台灣雖是不正常國家,但根據國際法仍無疑是國家,須推動正名、制憲和入聯等工作使國家正常化。
姜皇池分析,「開羅宣言」即使被視為有效,也僅是「應予歸還」的意圖聲明,仍需透過戰後和平條約來實現,而真正具法律效力的是「舊金山和約」及其衍生的「台北和約」,歷史實踐一再證明領土變更須透過條約確認,單方宣告並不構成主權移轉,將論述重心放回條約體系,才能降低台灣在國際法上的風險。
賴怡忠則具體建議,一旦戰爭發生,就必須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為了生存必須宣布獨立」,以阻止中國藉「內戰」為由禁止他國介入,同時設計「戰時嚇阻」,考慮說服各國,一旦中國對台動武,就應立即承認台灣,形成比經濟制裁更大的政治後果。
他也認為,台灣的討論不應只停留在「如何成為國家」,而是「如何在現實中生存與發展」。除善用美方針對聯大二七五號決議文的論述加入國際組織、爭取更多國家背書外,也應務實闢國際組織新場域,例如在AI、加密貨幣等新興議題先行建立合作平台,唯有靈活運用國際法工具與外交戰略,才能在中國打壓日益強化的局勢下,維持自身空間與國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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