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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4

從紅旗、PALS到RIMPAC 2016

Comment
梅復興的Comment如下:


終於在美國國會法案網站找到了參議院提出對2016年度國防授權法案之附加條文完整原文。大家似乎都比較關注是第二條,謹譯出如下。此法案文字只是提出概略性的指導,並未指定任何特定裝備或型號,故其中若干武器究竟為何(如「岸防巡航飛彈」),或支持是否僅限於狹義的軍售,還是亦包括較廣義的協助籌獲、甚至不阻礙獲得,仍待進一步瞭解:
美國應持續支持台灣在整合創新與非對稱措施以抗衡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力成長之努力,包括: 「(飛彈)快艇」、「岸防巡航飛彈」、「跑道快速修補系統」、「攻勢用水雷」與「(針對台海防衛擇優設計之)潛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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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Sense of Senate on Taiwan asymmetric military capabilities and bilateral training activities
It is the sense of the Senate that—
(1)the United Stat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Public Law 96–8), should continue to make available to Taiwan such defense articles and services as may be necessary to enable Taiwan to maintain a sufficient self-defense;
(2)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continue to support the efforts of Taiwan to integrate innovative and asymmetric measures to balance the growing military capabiliti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cluding fast-attack craft, coastal-defense cruise missiles, rapid-runway repair systems, offensive mines, and submarines optimized for defense of the Taiwan straits;
(3)the military forces of Taiwan should be permitted to participate in bilateral training activities hosted by the United States that increase credible deterrent capabilities of Taiwan, particularly those that emphasize the defense of Taiwan Island from missile attack, maritime blockade, and amphibious invasion by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toward that goal, Taiwan should be encouraged to participate in exercises that include realistic air-to-air combat training, including the exercise conducted at Eielson Air Force Base, Alaska, and Nellis Air Force Base, Nevada, commonly referred to as Red Flag; and

(5)Taiwan should also be encouraged to participate in advanced bilateral training for its ground forces, Apache attack helicopters, and P–3C surveillance aircraft in island-defense scenar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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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的「邀請台灣軍方參加」環太平洋軍演,有前提:「明年若邀請中國解放軍參加」。分析家指出,因此前提而不可能邀請台灣。
但是,透過紅旗演習(國會舉例)的參加方式處理,可以完全避開限制。

這些訊息只要不斷在國外媒體與官方口中出現,等於呈現一個趨勢:馬英九風格的低盪,作用就越低。對馬而言,這是個人的生死存亡。不能小看。


美參院軍委會 挺台參加紅旗演習○自由 (2015.05.25)
要求美軍助台發展不對稱戰力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廿二日報導〕在美中關係因南海問題趨於緊張之際,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提出的一六年國防授權法案中,有一項決議案要求美軍協助台灣發展不對稱戰力和訓練活動,讓台灣取得具快速攻擊能力的近海防衛巡弋飛彈,快速跑道修補系統,攻擊水雷以及潛艦,以便在面臨中共日增的軍力時,將台海防衛能力極大化。

美國眾院日前已通過二一六年的國防授權法案,其中一項修正案要求美國國防部明年若邀請中國解放軍參加環太平洋軍演,必須邀請台灣軍方參加。這部分要參院版的國防授權法案也通過才能成為法律。

助台取得潛艦、近海防衛巡弋飛彈
由參議員麥肯本週在軍事委員會提出的參院版國防授權法案,第一二六三節的國會決議文指出,美國應依照台灣關係法供應台灣必需的防衛物資和服務以讓台灣維持足夠的自我防衛。其次,美國應繼續支持台灣整合創新與不對稱戰力的努力,以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增的軍事能力,這些項目包括快速攻擊能力的近海防衛巡弋飛彈,快速跑道修補系統,攻擊水雷以及潛艦。

邀台灣阿帕契直升機與P-3C軍演
決議文第三點提到,台灣軍隊應被允許參加由美方主辦雙邊訓練活動,以增強台灣可靠的嚇阻力,尤其是強化台灣島抵禦中共飛彈攻擊,海上封鎖和兩棲攻擊的防衛能力。為了達成目標,台灣應被鼓勵參加包含了實地空對空戰鬥訓練的演習,例如在阿拉斯加州的艾爾森空軍基地,內華達州的尼爾力斯空軍基地所進行的「紅旗」軍演。台灣陸軍也應該被鼓勵參加先進的雙邊訓練,還有海島防衛涉及的阿帕契攻擊直升機與P-3C偵察機的訓練。

對於中國在南海造島極為關切,甚至主張美軍不再邀請解放軍參加環太平洋軍演的麥肯也在國防授權法案中提出南海倡議,要求美國國防部對涉及南海主權爭議的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和越南提供援助或訓練。其中還有一筆小額預算為汶萊、新加坡和台灣提供人員訓練。

這項法案也以國會決議方式,要求美國增強在亞太的駐軍和部署,以確認美國執行亞太再平衡政策的決心。不過麥肯提出的版本還要經參院辯論,最後與其他參議員提出的版本合併。因此,有關台灣和南海的章節是否會有變化還待觀察。


亞太多邊演訓 美可能邀我參與○自由 (2015.05.24)
與台軍事交流 美逐漸解除限制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議員提出強化台灣防衛能力法案,並要求美國政府邀請台灣參與美國空軍舉辦的年度「紅旗演習」,熟知台美軍事合作的人士說,美中台三邊關係近年來相當微妙,美方已逐漸解除限制,邀請台灣參與多項與聯合作戰演訓任務有直接關聯的演訓計畫,美軍日前邀請我陸戰隊將領參與亞太國家兩棲部隊領導人會議就是其中一例,甚至是在美國主導下的亞太國家多邊聯合演訓計畫,台灣未來都可能受邀參與。

至於美軍紅旗演習,這位人士表示,我國與美軍的各項軍事合作計畫相當密切,我國對相關演習已有「實質參與」,但因為性質敏感,軍方不便也無法對外證實或說明。

飛官柳惠千曾以法軍名義 參加紅旗演習
他指出,在「實質參與」之外,軍方過去幾年也曾由高階將領率團「觀摩」紅旗演習,並與美軍進行座談;此外,現任國防部政務綜合處長、空軍少將柳惠千,過去曾到法國接受為期兩年的幻象戰機專精訓練,並曾以法軍名義參與法國空軍隊伍,到美國參與紅旗演習,柳惠千返台後,在多次的戰機戰技展示活動中,都曾配掛紅旗演習臂章公開亮相。

我軍將赴歐參與類似紅旗演習
相關人士說,我國早在○○二年起,就參與美軍包括「銀旗演習」在內的合作演訓計畫,銀旗演習屬於後勤支援類,性質相似的演習,包括有年度空運部隊演習、跑道搶修演習等,我國空軍隊伍參與程度很高,而根據今年度的國防公開預算內容指出,空軍在今年下半年也會派出團隊參與年度的銀旗演習,還會到歐洲參與類似美軍紅旗演習的空戰演習。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對於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議員推動有助中華民國強化自我防衛能力的法案,國防部表示感謝;潛艦是國軍重大武器優先籌獲項目,主要是為了維護領海安全;國防部多年來持續向美方提出需求,籲請售台潛艦或助台潛艦國造的決心始終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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