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5-03-20

見山是啥?「法律之形」與「政治之實」的辯證

Comment
以下是與網友的談話,徵得同意後貼出。
原來是因為徐家青的「大嘴巴」而引起討論,後來話題轉到法律與政治的辯證。
一樣姑隱其名,所以也不提到底幾人參與。
==========================
1
今天看到普亭說明占領克里米亞的過程,他提到出兵前曾做過內部民調,克里米亞境內超過七成支持併入俄國,才加大他出兵的決心。
一樣道理,中美兩國為何遲遲不敢動手,非不能也,是不敢也,占領後的狀況會如何可想而知.....
所以才需軟硬兼施的放話誘騙小英自投陷阱。

小英聲勢的重創,徐佳青因素最大或許也跟DPP內一堆政二代與剛當選縣市議員,政治撈仔的嘴有關。
所謂的扁衛隊與反蔡勢力揚言2016到此為止!這現象應該是短空長多,會隨著新聞熱度效應遞減。
不過徐的莽撞給了獨派綁架蔡的空間(無論是議題或位置),這幾天新聞熱度頗高。
所以說在國際情勢暫時無解情況下,現階段安內比壤外重要,蔡該煩惱的應該是內部~
也就是本能寺啦~~

1
說到改變,現實生活的壓力被動造成時代力量的產生,KMT有今天的慘況是咎由自取,跟49年情況類似,目前不是DDPCCP強,而是時代的壓力把他們推上台。

1
這幾天看到太陽花周年檢討,裡面佈滿了搶功割稻尾,內鬥切割互相指責的戲碼。有些甚至把當年美麗島審判過程的醜事挖出來當工具。
年輕人才稍微有點風頭就如此上演政客戲碼,太令人失望了。
理念與現實,公義與算計本來就是人性善惡擺盪的價值取捨。但這些小朋友似乎忘記了要不是KMT倒行逆施是不會有他們表現的舞台。
景仰英雄時代的精神忽略了人性煎熬的考驗,陷入造神的迷失卻忘記了神之所以為神,是不容許有任何瑕疵存在的。

1
太陽花有太陽花的時代意義,但重點在運動本身而非人。
法國大革命所謂的英雄是誰應該沒幾人清楚,美國也正在進行建國歷史除魅的工作。
然而這些小朋友近來的言論似乎還沒走出東方式教育的框架,他們無法理解現今世界看待歷史事件的趨勢。
所以我更確信去年只是一場時代壓力造成的偶發事件,而台灣人只是因此突發事件被迫面對未來不得不的典範移轉。

1
看到太陽花之後的成員演變,感到非常遺憾。歷史常是偶然,創立事功之後便須急流勇退。
但有人會認為,機會難再,要好好把握甚至要緊抓不放,否則會衰三代(中國官場格言)。
假使這樣,我也無言。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1
介紹你們一本書:《GHQ日本佔領史》日本這方面關於佔領研究的書好像不少,剛好可以給大家補台灣佔領研究的空白。

1
多謝。此書,應該大學的圖書館有。非常好的書。我們可以從他山之石,看出台灣的端倪。


1
以佔領的邏輯看台灣地位,至今我仍認為是正確的。不同的是,台灣是美國的太平洋戰爭和約下管轄義務的標的。對美國而言,根本不能也無需對之擁有主權。
所以台灣不是,也不會是美國的一州(我過去曾經這樣誤會過,但很快的更正了)。但,台灣也不能憑一己之意願,一走了之。

1
關於以佔領邏輯來看台灣,我完全同意。我在此處受到的啟發剛好補足了之前國際法常識的盲點與疑惑。
佔領也好、殖民地也好、帝國也好,如何統治都是最重要的課題。統治的樣態,太多了,有些是有形的,但有些是無形的,很難被辨識出來,因此,一般人很難去進行研究。
絕大多數人就拒絕承認,從而走邪路說「他奶奶地,俺說了算」,才有很多「勇敢的台灣人」。

1
補充一點看法是,即使「現實」占領體系架構(無論台日韓三方)至今未變,但〈舊金山和約〉簽定後,理論上所有「形式(法律上)的佔領」應該已經完全消滅。
這事實與法理面的落差容易迷惑了大家的視野,也因而造成大部分人理解的困難。

換言之,現實「政治狀況」是佔領(如同日韓),但「法理狀況」已結束佔領~~~這就是東亞現狀。
這種將政治現狀與法理脫鉤的方式,我認為是美國之所以為獨強的地方,這也就是你們所講的統治的多樣性。
因此台灣問題若要從佔領法理去爬梳出解決之道,美國會用〈舊金山和約〉出來當擋箭牌(即,已解決占領問題),讓你找不到著力點,因為美國已經把「法理問題」轉變為「國際政治問題(實力)」。

所以佔領理論很重要,它可以幫助大家理解真相的來龍去脈與界定事實範圍。
但要用佔領法律去跟美國作法律訴求可能方向會迷航。

這些眉眉角角需要台灣人耐心去釐清與判別,但可惜的是講求速成與要解答的居多,才會誤入邪路。

1
你的觀察很有道理:美國可以用「形式」去否定或隱藏「實質」,對方會被搞得七葷八素,但美國菁英卻是心知肚明的。
實際上,在控美案中,美國已經用「政治決定專屬總統,法院不審理政治問題」為由,將案件擱置。
這點事前完全沒有想到。美國人真厲害,值得敬佩。

1
用「形式」去否定「實質」是歐美國家的法政傳統。
通常遇到難解或無解的議題,都是用程序或形式的手段去暫停掉爭議,直到新的解法出現。
這或許是體驗到人作為一個有限體最大的自我退讓。

1
你這樣講,帶有基督教傳統(或泛宇宙一神論)的味道,人服侍神,從屬於神而不可逾越。

1
美國這個國家厲害的地方在於它法律運用非常的嫻熟,可以說他深具法治傳統,但也可以說他善於把法律當作工具運用。

在日本國的例子中,它就運用〈明治憲法〉內修憲的手段把GHQ律師的佔領法移植到日本國內法中以做實質的佔領統治。但一方面,他又運用〈舊金山和約〉的簽定,宣告「形式上佔領」的結束,讓國際上甚至國際法庭無話可說。
再搭配一些盟約的簽訂,構成現狀曖昧的樣貌——讓你要說它是占領也通(實質),不是占領也通(法律上)

在控美案中,山姆又運用釋憲學的理論,將總統專屬統治權巧妙的排除政治尷尬的困境。
當時是沒想到美國如此快使最後出殺手鐧的這一招(這招常被釋憲學視為無賴),但也反證明了一件事:台灣問題有鬼,而鬼真的很大隻,大到現在的法律已經無步數可以處理,只能期待時空的轉變。

台灣在這方面都還在學習摸索階段,過去的台灣大法官釋憲曾就憲法「固有領域問題」作出相同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解釋(一樣的鬼很大隻,又無法處理),但也僅止於司法運作的運用。
國內尚無任何政治人物或學者能如此優游於政治,法律甚至國際領域(但美國似乎游刃有餘)
這是他們歐美國家的法律傳統與思考訓練,東方國家還在學步階段(包括日韓)

1
台灣人的腦袋單純,以為法律歸法律,政治歸政治。
還有更差的,將所有事情混在一起。從近日瓷器的事件就可以看出來。
正確的認知是:一碼歸一碼的理解,然後找出各碼之間的綜合效果。
也就是從「見山是山」,再回到見山是山,而能悠遊自在。
美國已經純熟的使用這手法,而我們還在掙扎去理解。
這方面多數日本人也是在掙扎中。

1
要悠遊自在,必須先從初級的「見山是山」開始理解。而不是一下子就跳到見山是山的境界。
更幽微的敵人是心中的情緒鬼、意識型態鬼。這比外在的敵人更難察覺出來。
只好繼續努力吧!

1
台灣人習慣二分法,這是基礎功的部分,但達到一定境界事實上也不是那麼容易區分,正如量子物理學與數學的關係。
會說出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也就容易說出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的理論。
有些是有心,有些是顢頇~~~

但還是如前面所說的,學習過程先從初級的「見山是山」開始理解~~這方法論我是非常贊同的。
意識形態鬼與情緒鬼,真的是蒙蔽智慧最大的敵人,我想作為人是必須克服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