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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誰受不了?民間兩小時的文書工作,公務員要花兩天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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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未受污染的新進秘書才受得了。
但根據我參加公務機關會議的經驗,更嚴重的是這個。
首先,與會者簽名(這個正常合理)。然後開會。
開完會,好幾天或一週,收到會議紀錄(概略的發言記錄)時已經定案。我們所有與會者無從修訂「自己的發言」,而且也「簽了字」。

沒有經過當事者看過的「記錄」,而將與會者的「出席簽名」移做「承認簽名」。不可能是偽造文書?或者可能涉及官員濫權,會是什麼?

轉載自網友FB
https://www.facebook.com/hahaha5 ... 6149394?pnref=story
IN 三立政論節目
談及哭哭啼啼員工
"
柯:我上任之後市長辦公室裡,我跟蔡璧如就是用加護病房辦公室的那一套,一個會議開完兩個小時會議報告要出來發給各單位,結果那個秘書她告訴我,過去是拿錄音筆進去,開會完再整理,兩天後報告出來再發給各局處"
"
柯:我希望我的辦公室能沿用一樣跟過去加護病房的辦公效率,我哪有兩天可以等啊..."

三立整理懶人包報導
http://www.setn.com/Mvnews.aspx? ... ID=55070&PageType=3
至於小秘書為什麼哭哭?柯文哲也坦承,是效率問題他們不習慣。在臺大醫院開會,2小時會議記錄就出來;現在他們的習慣,開會還要帶錄音機進去、出來以後重新聽,打字,2天會議紀錄才出來,「2天地球都不知道跑到哪裡去?」

不過要求開完會後兩個小時內要出會議記錄
秘書就哭了???

這根本不是啥虐待員工好嗎???

原本的秘書到底在想什麼??? 這樣就哭哭啼啼
在民間企業,開完會後一兩個小時內要出會議記錄是非常正常的好嗎???
幾乎任何一個民間企業的秘書,應該都可以完成柯文哲的要求吧??

原本我還在想說會不會是柯文哲的要求太過份
現在看起來根本是秘書之前過太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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