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9037515425904627934..comments2024-03-27T20:50:30.865+08:00Comments on 雲程的雙魚鏡 HoonTing's View: 總統府遭駭》蘇嘉全等高官都缺席 高虹安怒:就任第一天就不來? 新頭殼 20200521雲程的雙魚鏡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9190413865449296972noreply@blogger.comBlogger8125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13328523127534339482020-05-25T20:30:38.347+08:002020-05-25T20:30:38.347+08:00喔,從軍事佔領角度來看,日本的台灣總督,就是軍事總督。
一開始實施的是嚴格的軍管(六三法、法三號等)...喔,從軍事佔領角度來看,日本的台灣總督,就是軍事總督。<br />一開始實施的是嚴格的軍管(六三法、法三號等),然後逐漸放鬆,逐漸進入一國一制(內地延長主義),只是遇到戰爭,又退回去了。<br /><br />不知道,會怎樣修?<br />或許,這是很長的過程。<br />這次修憲,只是解決18歲問題。或者,僅解決人權委員會。<br /><br />在ROC憲法已死的事實下,固有疆界,變成小事。<br />三民主義,內容改為民有、民治、民享。<br /><br />我倒是期盼,<br />總統:更大幅度接管行政院職權,接受立法院監督(理想是,總統名正言順的成為最高行政機關)。<br />監察院:設置「人權委員會」後,不提名監委,反正馬也幹過一次,這樣,監察院就變成Ombudsman。<br />考試院:也是類似,與人事行政局合署辦公、共同作業,逐漸虛級化並向行政院靠攏。<br /><br />很難啦<br />要美國授權,但車輪黨已經背棄美國了。<br /><br />.雲程的雙魚鏡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19041386544929697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10437882533835345122020-05-25T16:25:35.682+08:002020-05-25T16:25:35.682+08:00雲程大,台灣沒有帝制遺緒,卻有總督經驗。
中華民國台灣總統是甚麼?您解答了呀。
蔡總統說要修&qu...雲程大,台灣沒有帝制遺緒,卻有總督經驗。<br />中華民國台灣總統是甚麼?您解答了呀。<br /><br />蔡總統說要修"憲法"了。會怎麼修呢?<br />Hoxloflang5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18234145060188638892020-05-25T09:00:44.494+08:002020-05-25T09:00:44.494+08:00體制問題,是介於「法律」與「政治」的交會點上。
不純然是法律,也不純然是政治。
光講一面,顯然涵蓋不...體制問題,是介於「法律」與「政治」的交會點上。<br />不純然是法律,也不純然是政治。<br />光講一面,顯然涵蓋不足。<br /><br />到立院來備詢,總統(與五院院本部)假使因為體制的「不適合」(只是法律無規定,不是違法)而不能來,派秘書長以下的官員來,算是政治妥協(灰色地帶)。<br /><br />現行的派秘書長等來立院的作法,既照顧到體制(總統沒被規定到,所以不積極「挑戰」體制),也照顧到實際需求(有總統的屬下,被總統授權,作為分身而來)。<br /><br />這個「政治判斷」非常重要,因為假使不是這樣,我們的憲政運作,就有一塊是不受任何監督的—國會不給問,人民問不到。<br /><br />慣例,也是在法律與政治之間。<br />這是「判斷」問題,不是「適法」問題。<br /><br />過去有前例,形成慣例,是止紛的「政治判斷」。<br />現在不來,也是「政治判斷」,因為是判斷,所以後果自然是「首長」(人)要負責的。<br /><br />與過去不同,本案沒有形成媒體關切的焦點,甚至媒體報都沒報。<br />這是什麼原因?<br />什麼現象?<br /><br />ROC憲法原本的「中華帝制」色彩,放在「軍事總督」的功能上,正好用,所以挪用。<br />但,在1996之後作為民主體制,是有很大的問題。<br />這不是站在那個黨派的立場上。<br /><br />問題更在「人性」上。<br /><br />因為是ROC憲法的總統,無論是原始設計或幾度修憲後的版本,都是「大權少責」。<br />在野者,為贏取政治利益,所以喊削權。<br />執政者,為捍衛政治利益,所以護體制。<br /><br />台灣經過幾次政權易手,但事實上這部分一直不會(不可能?)被處理,就是因為人性—在野者期待有朝一日會成為執政者,反之亦然。<br />所以,反對者,總是喊喊而已—不可能執政的黨,因無實力,喊得兇,也令人動容。可能執政的黨,就在桌下找筆,找一堆話術申明國情不同,不適合,或情勢不同,今非昔比。<br /><br /><br /><br />.雲程的雙魚鏡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19041386544929697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67441658608522675602020-05-25T08:23:18.054+08:002020-05-25T08:23:18.054+08:00釋憲提到的是法定義務,照這個說法,總統府、司法院、立法院(我說的是院本部)可以不用去立院備詢,民進黨...釋憲提到的是法定義務,照這個說法,總統府、司法院、立法院(我說的是院本部)可以不用去立院備詢,民進黨在野期間整天要廢除的考試院、監察院,也可以不甩立法院,想幹嘛就幹嘛,這樣是OK的嗎?<br /><br />立法院因為"明知"自己在法條上對於上述單位的角色有點尷尬,因此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自始把那些單位與行政院脫鉤,撇除業務報告跟預算審查,除非遇到特別重大議題,不會請他們出席,要出席,也不會強求首長出席(怕你不知道,以院來說就是秘書長),這是好幾屆民選立院以來建立的慣例,從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第一任大體上都循著這個模式進行,透過這樣的方式,立法權持續保有對各單位的監督。<br /><br />沒錯,不是法定義務,因為沒有規範,但這麼多年來形成的默契,尤其這是各單位接受立院監督的慣例,不應該輕易拋棄,總統府秘書長沒去,那是小事,但底下資訊安全長、第二局局長沒到,這種行為,外界自有公評。<br /><br />站在政黨角度,每個黨都有可能執政,都有可能在野,在過去總統是馬英九時,萬一發生類似狀況,特定人士難道還會這樣嗎<br />?<br /><br />最後,我很期待看到,兩大黨在野期間都操作過的"總統國情報告",國民黨完全執政沒有做到,在民進黨邁向第二任期的完全執政後,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何時才能有真正落實的一天?<br /><br /><br />By Galant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80959157913652184072020-05-25T00:04:47.199+08:002020-05-25T00:04:47.199+08:00
法律要看清楚,不要動不動就鬼扯人家什麼護航,自己回去看看釋字461號怎麼講的。 ...<br />法律要看清楚,不要動不動就鬼扯人家什麼護航,自己回去看看釋字461號怎麼講的。 <br />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br /><br />說白話點,除了行政院所屬單位,法律根本沒有強制義務要來。列席是尊重你,不列席也沒違反什麼法律義務。<br /><br />這樣夠明白了吧<br /><br />監督的方式內閣總統制本來就各有不同,至於質詢權本來是內閣制的產物,總統制國家採行的是聽證制度,官員除非受聽證,沒義務列席國會備詢。<br /><br />台灣民選總統後早已背離內閣制,但不純然總統制,介於中間,閣揆雖然不用國會同意但接受了備詢義務,不過總統幕僚與其他三院單位不受聽證拘束,監督各有放寬與限縮,不能一概而論。監督該怎麼安排是應該討論。但既然國會與總統皆由民選產生,已經接近美國,受否該討論直接接受聽證制,廢除質詢。<br />j otto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20332281171577429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35224838507546740032020-05-24T21:00:41.043+08:002020-05-24T21:00:41.043+08:00這的確是個大問題:
記得在蔣經國,或他過世之後,民進黨曾經以監督的名義,要求總統對國會負責,建議的...這的確是個大問題:<br /><br />記得在蔣經國,或他過世之後,民進黨曾經以監督的名義,要求總統對國會負責,建議的方式或是發表國情咨文,若不能,至少要由秘書長以下,列席備詢預算案與相關備詢。<br />這些都有記錄可查的,更使我成長過程,活生生的經驗。<br /><br />另外,我一直在問:<br />ROC憲法中,總統是什麼權?<br />無論三權或五權,總統都不屬於其中之一,卻擁有最少很大一部份的行政權,加上透過協調(院際調解)達到的某種比儀式更廣泛的權力。<br /><br />這樣的設計:有權無責,是民主體制中,關鍵的授權與受監督的對等原則。<br /><br />我們的憲法,總統是一種超乎五權,又能滲透五權的特殊權力,是來自帝制的遺緒。<br />中國有帝制傳統,台灣沒有。<br />因此,這絕對不是台灣政治文化上的自然產物、也不會是必需品。<br /><br />我們不是看個人、不是看黨派,我們是是體制是否合理。<br />這不就是蔡總統所說「修憲」,該著重的關鍵內容???<br />在這議題面前,18歲,真的只是小牙籤。<br /><br /><br />.<br /><br />雲程的雙魚鏡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19041386544929697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44509615055049631082020-05-24T17:13:55.076+08:002020-05-24T17:13:55.076+08:00要護航也要有個限度,立法院有一個網頁叫"立法智庫整合檢索系統",上面清楚詳載了立...要護航也要有個限度,立法院有一個網頁叫"立法智庫整合檢索系統",上面清楚詳載了立法院各院會、委員會的內容。<br /><br />沒錯,總統府單位性質特殊,因此除預決算審查與法案審查以外,立法院確實非常少邀請總統府出席會議,但在遇到有相關的重大案件時,仍然會請總統府派員出席,而總統府在這樣的專案報告中,通常也會指派副秘書長或底下局處長,以示對立法權的尊重。<br /><br />自己去GOOGLE一下,「108年7月總統專機違法走私菸品案相關調查、處分及改善作為」、「總統專機免稅菸案調查、懲處及後續改善作為」、「我國元首維安執行現況、特勤人員訓練、維安情資蒐集,與陳抗維安執行策略」、「原轉會各項工作預算執行狀況及原住民轉型正義政策推動計畫」這些會議總統府有沒有出席?有沒有提交書面報告?<br /><br />秘書長確實沒有出席專案報告的慣例,但通常會指派副秘書長或局處長,就連去年發生的"菸品"案件,副秘書長都出席備詢了,此次既總統府定調為"駭客"、"變造",全體缺席又有什麼藉口?<br /><br /><br />BY Galant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598697187247731682.post-13289964718116248282020-05-24T07:47:06.354+08:002020-05-24T07:47:06.354+08:00只有與總統府職權相關的預算案、法制案,立院才能要求總統府來備詢。立院相對的質詢權是針對行政院跟相關部...只有與總統府職權相關的預算案、法制案,立院才能要求總統府來備詢。立院相對的質詢權是針對行政院跟相關部會,不是他想叫誰誰就要來,高委員先搞清楚立院職權再來作秀吧j otto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203322811715774293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