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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兩岸如何借鏡兩韓對話呢? 汪浩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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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很好,資料充分,但,不一樣啊!

基本上,德國與朝鮮(或許再加上法屬印度支那的越南),在戰前是「一個」國家或領土。
根據戰後「恢復戰前」(antebellum),才有兩個「辦國」合為「一國」的作法。
台灣,在戰前已經是日本的外地領土。
「恢復戰前」(antebellum)之說,從而而來?


兩岸如何借鏡兩韓對話呢?    汪浩 20180508
兩德,兩韓都接受「互不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治權」的「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人幾十年來一成不變,墨守成規,說兩岸「尚未統一,但從未分裂」,邏輯自相矛盾,他們的主張類似北韓早期的主張,阻礙兩岸在對等的基礎上正常交往,建立互信。習近平應該學習金正恩,以「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定位兩岸關係,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在對等互信的基礎上實現兩國關係正常化,兩岸人民之間的心理距離才能拉近。

2018429日,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與南韓總統文在寅舉行峰會,對此,蔡英文總統在受訪時指出,「只要沒有設政治前提,而且在對等原則之下,我相信沒有一個任何的台灣的總統會拒絕,甚至於我們也樂見可以與對岸的領導人見面」。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和平、對話是區域和平的重要基石,兩韓和平對話可作為兩岸借鏡。

早在19712月,中華民國就考慮以「分裂國家理論」來處理兩岸關係,外交部次長楊西崑曾向美國大使馬康衛提議靈活對待聯合國代表權問題。楊提出一項決議草案:第一段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入會;第二段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入會不影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權利,並附帶一項諒解,指出兩個政府間的分歧,應由雙方自行和平解決。楊西崑認為即使中華民國被理解為只是代表臺灣和另外幾個小島,它的名稱仍要用中華民國。楊西崑認為這種新方式有如東德與西德的情形。19719月初,蔣介石接受美國的「雙重代表權」方案,包括將安理會席位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11021日,季辛吉對周恩來說,美國原來考慮「兩個中國」方式,指出任何政府對一個地區行使管轄權者,都應該在聯合國有代表權。這就把兩個中國置於和兩個德國、兩個韓國的同等地位。現在美國在聯合國提出「雙重代表權案」只說一個中國,但實際上有兩個政府。可是,周恩來反對這樣的作法,說美國的「雙重代表權案」如果通過,北京仍拒絕入會,「回家睡覺」。季辛吉、尼克森為了贏得周毛的信任,在聯合國中犧牲臺灣,主動放棄以兩德模式來解決兩岸關係。

兩德卻於19721221日簽署《兩德基礎條約》,承認在「德意志」的領土範圍內產生兩個新的、平等的、互不隸屬的獨立國家。《兩德基礎條約》締結後,1973918日,聯合國同時接納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北韓一直強烈反對兩韓分別加入聯合國,表示這等於國際批准朝鮮半島永久分治,堅稱它是韓國真正的政府。不過,1991年夏,為打破外交孤立,北韓突然宣布,它將申請成為聯合國的獨立成員。1991917日,大韓民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同時加入聯合國

2000613日至15日,第一次南北韓高峰會在平壤舉行,南韓總統金大中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日會談。這是朝鮮半島分裂55年後的首次首腦會議,發表了《北南共同宣言》。2007102日至4日,第二次南北韓高峰會在平壤舉行,南韓總統盧武鉉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日會談,簽署《北南關係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2018429日,南北韓領導人在板門店舉行第三次峰會。文在寅與金正恩簽署「關於實現半島和平、繁榮及統一的板門店宣言」。根據宣言,兩韓將爭取在今年內宣布結束戰爭狀態,雙方也一致確認通過完全棄核實現半島無核化的共同目標。

習近平應該學習金正恩,以「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定位兩岸關係
兩岸關係如何參考借鏡兩德,兩韓的經驗呢?首先,兩德,兩韓都接受「互不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治權」的「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人幾十年來一成不變,墨守成規,說兩岸「尚未統一,但從未分裂」,邏輯自相矛盾,他們的主張類似北韓早期的主張,阻礙兩岸在對等的基礎上正常交往,建立互信。習近平應該學習金正恩,以「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定位兩岸關係,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在對等互信的基礎上實現兩國關係正常化,兩岸人民之間的心理距離才能拉近。

其次,兩德,兩韓同時加入聯合國後,並不影響它們追求統一的最終目標。東德人民追求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才是兩德統一的真正動力。而台灣的前途只能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來決定。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這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的關係,應該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基礎(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而不能以概念有爭議的「一中原則」為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應該接受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或其它國際組織。

再次,中華民國如果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定「和平協議」,屬於「國家與國家」間所簽署的國際條約,適用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規範。這個「和平協議」必須通過國際機構協助來保障協議的執行。它必須設立爭端解決機制,依據預先設立的程序和規則來解決協議執行過程中的爭議。

台灣願意與中國建立「新型鄰國關係」,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實現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正常的國與國關係,成就兩岸永久和平。至於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國名叫「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共和國」,這是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的內政,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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