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7-03-02

二二八的新視野【〈CBI盾徽頻繁出現的暗示?〉完整版】

七十週年的二二八很不一樣。在走過多年哀傷、憤怒、整理等階段後,學者開始嘗試建構二二八的整體圖像—不僅以國際視野出書,更在紀念研討會中引介軍事佔領的研究途徑。


唯有透過軍事佔領,才能掙脫過去國共視野的枷鎖,體認二二八絕非國民對本國政府的「官逼民反」,而是戰勝國宰制戰敗國的「軍事統治」;是敵我對待,而非同胞解救。此研究途徑未來將面對:蔣介石當局與中華民國徹底不同的震撼1945年被盟軍授權來台的,是蔣介石當局,而非中華民國。所謂「中華民國」政權1949年有個根本斷裂—正牌ROC,已在中國滅亡;流亡台灣的,是被盟國依照佔領法委託,並為服務國際政治需要,於稍後以〈台北和約〉和〈協防條約〉等國際條約所新創的「冒牌中國政府」(蔣介石當局)。準此,北京政府就是無權透過「政府繼承」原理來繼承台灣當局。

台灣既不屬中國,也尚非國家(state),經過多年,我們該問的仍是:這個當局與人民土地的法制關係—佔領何時開始?如果沒被授權終止,並將權力移轉當地合法政府,佔領怎能結束?戰敗的台灣豈能豁免於賠償?與台灣無關的ROC憲法已死,它需轉換為「佔領區基本法」的角色,才得以在台灣苟活生存!也只有透過此,才能驚覺:軍事佔領當局長期統治台灣,是在國際法默認下成形與茁壯。

隱而不顯的,是1942年成立,已被遺忘的中緬印戰區(CBI):盾牌右上藍底白星,左上青天白日,下方是紅白相間條紋的盾徽(coat of arm)此盾徽代表1942622日正式成立的「中緬印戰區」:它是二戰中面積最廣的戰區。「中緬印戰區」運作到1946年,時間長達65個月。其首任指揮官是史迪威將軍,他負責調度戰區內美國租借法案的物資。

此盾徽本應隨終戰、和約而成為歷史,為何近年來不斷浮現?
 ○ 2015年元旦,馬英九穿皮夾克參加升旗典禮左臂上,有此盾徽;
 ○ 2016年租用華府李查蒙哥馬利高中的升旗典禮,中華民國駐美採購團,也張舉此盾徽;
 ○ 2017年漢翔公司F-16升級案專用廠棚房落成典禮中,也在AIT梅健華眼前堂皇登場。
歐美文化中,盾徽或紋章(emblem)絕非美編裝飾,而是彰顯王朝系譜與機構權威的官印。或許,對台灣而言,CBI就是佔領當局權威的源頭,才讓相關人等隱諱地展現。

二二八研究,不僅要公開與搶救國內史料,還要參引盟軍總部GHQ/SCAP,甚至英、美、加、日、印、澳等各國資料;在心態上,更要勇敢切斷國共視野的長期綁架。正確的門已打開,該走的路子還很長遠呢。

【姊妹文章】


【相關資料】:
學者陳翠蓮新書 從戰後美中體制重構228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79938





14 則留言:

  1. 個人想法,二戰,臺灣仍是日本的殖民地,這點要先確認。
    研究一戰,德奧帝國戰敗,德國在非洲的殖民地,他們本來可能被英,法瓜分的前途命運,及後續非洲殖民地人民的政治運動,美國的介入等等,也許可以得到啟示。
    為何臺灣(人)是日本殖民地,而不是“中國(大清)“割讓給日本的土地,像法德兩國之間割來割去的那2省?關鍵在原住民,以及臺灣扣除掉西部平原與蘭陽平原外,那廣大的山地與東部,日本征服之地。
    也因為臺灣(人)是日本殖民地,在二戰後,處理原則應該要走殖民地從自治到獨立的軌跡。
    蔣介石當局,被授權的,不是“光復“,而是“受降“。
    這個蔣介石當局,與臺灣(人),中間就存在一個“邊界“。也是這樣,陳儀的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士紳或是任何代表民意的委員會,永遠是在這“邊界“的兩端。
    直到蔣介石藉由“復行視事“,拿回權力,並假借舊名新殼的“中華民國“對臺灣施行統治,此時能代表臺灣的民意只被侷限在“地方選舉“,在所謂國家級的中央選舉,雖然可以有部分臺灣人被吸收進體制內,但是“人數“卻絕不會達到5成,這就是“邊界“必須要維持,被授權的當局及其集團,與被處理的對象“臺灣(人)“,要有區別。

    回覆刪除
  2. 但是,人,是會流動的,也是會死的。不過,對於歐美國家,“制度“是跟人不一樣,在沒有改變下,不管裡面的人怎麼變,他們看到的仍是外顯的“制度/體制“。那這個制度/體制又是指什麼?
    我認為就是蔣介石帶來,被默認授權的“中華民國憲法“。即使李登輝攪盡腦汁搞出增修條文,搞總統直選,立法院多數黨是臺灣人政黨,總統是臺灣人,都沒用。他們雖是臺灣人,卻因為進入“中華民國“體制,反而變成跨過“邊界“的被授權當局,管理著其餘的臺灣(人)。
    而跟著蔣介石來臺灣的那些集團成員的後代,又變成什麼身份呢?臺灣(人)嗎?那可是一群命運未定的二戰殖民地居民的後代!中國人嗎?(阿共最近宣佈可以給國民待遇!)或是中國之外的Chinese(華人)?

    回覆刪除
  3. 要投票自決真的得慢慢等,真的可以投,呆丸人也未必有膽. 最快的方式,大概是演一場行動迅速的鄭辨來幫這個政權下架, 演個戲應該不困難吧? 就是先確保兵不動, 然後演個英文被咇工下架, 花嗎/文摺/籟什上台這種戲碼, 都自己人應該不會出錯才是. 基本法改個名,內容先不變, 該不會有很多反對吧?

    by PJ

    回覆刪除
  4. 1949年中國發生根本斷裂,和1945年中國接收臺灣有何相幹?中華民國政府49年後成了偏安政權,其原因不就是因為中國的內戰嗎?曆史是一脈相承的,政府繼承怎麽能避開?

    回覆刪除
  5. 能自圓其說嗎?如果1945年接收臺灣的不是中華民國,而是蔣當局,那麽盟國各國豈不都成了羅斯福當局、丘吉爾當局、斯大林當局?國際上有這種說法嗎?

    回覆刪除
    回覆
    1. 命令第一號:其他接收者都寫某國某軍某人(e.g:遠東蘇聯軍總司令官,美國太平洋艦隊總司令,澳大利亞軍隊之司令官)
      惟有中國卻是寫蔣介石大元帥而不像上述例子

      刪除
    2. 看來您連第一號命令的對象是誰都不清楚,命令是下給日軍的,不是下給老蔣的,老蔣好歹也是盟國領袖之一,當初任命麥克阿瑟羅斯福是征求過老蔣意見的,二者地位是不同的。

      刪除
  6. 1949年,中國這「國家」,並無根本斷裂(中國還是中國,先前由ROC代表,後來由PRC代表)。
    是相對於馬英九所言現在還自稱存在的「中華民國」的這個「政權」,出現根本斷裂。

    第一號總命令,的確是給日軍、附屬部隊的。
    但是,指定的首詳者,仍然是第一號總命令的對象。
    在文法上,這是「直接受詞」與「間接受詞」的結構,都是受詞。
    發佈命令的當局,才是主詞。

    至於蔣介石元帥,是同意羅斯福的決定與作為,包括自己到滿洲、北印度支那與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但無關主權。
    那是盟國的政治共同,蔣介石也同意受到約束。

    假使不懂佔領法,只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那就沒法溝通現代法律概念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也難怪在這信件的第四點會如此強調是盟國打贏日本所取得的領土(台灣),中國政府只是幫忙接收而已
      Letter to Ambassador Warren Austin Restating the U.S. Position on Formosa
      https://goo.gl/FPKPUq

      刪除
  7. 蔣介石在命令中是盟軍元帥之一,這個指定是因應中國戰前到戰後實質的軍閥割據局面 ,所以才使用認人的方式而非指定佔領國。軍事佔領區的盟軍部隊受盟軍元帥拘束 ,這裡要注意的是美國(美軍)在蔣介石死後才與國民黨軍隊的中華民國政府結束正式關係

    回覆刪除
    回覆
    1. 蔣介石轄下的國民黨軍才是主體,所謂中華民國反而是其「附隨組織」。戒嚴時期的以黨領政,也是這樣來的。
      佔領之下,軍,是隱藏的,處理民政的中華民國,是顯露在外。根據雲程兄的指點,民政也是軍政的一環(希望我沒理解錯)。
      矛盾的顯現,在蔣經國被美國脅迫解嚴,李登輝被迫軍隊國家化(台灣當局化?)。這些怎麼跟美中關係正常化,台灣關係法,雷根總統的6項保證,一起擺著看?
      台灣關係法是國會立法,歷任美國政府不需「重申」就必須遵守;美中建交3公報,歷任政府都需重申一遍,而且一定要把台灣關係法一併複誦;至於雷根總統的6項保證,遲至最近才被文字化寫入共和黨黨綱。
      當要之急,三軍統帥蔡英文總統,應釐清楚自己的位階,將目前的國軍建軍主脈接回二戰軍區,讓黃埔成為其中的支脈,消除軍隊中的中國國民黨毒素後,再與美國談後續的南海佈局(台海問題從韓戰開始,擴大轉為南海議題)。

      刪除
  8. CPI 徽章又出現了,照片可參見 今日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9270032.aspx
    不知道雲程大 及 其他網友 解讀為?
    謝謝。

    回覆刪除
    回覆
    1. 更正:CBI
      by Tim

      刪除
    2. 似乎只是R.O.C. Defense Mission to the U.S.A.的LOGO
      (參見照片:https://georgetowner.com/articles/2020/01/27/celebrating-the-year-of-the-rat-in-chinatown-with-a-grand-parade-photos/r-o-c-defense-mission-to-the-u-s-a/)

      by Tim

      刪除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