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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光復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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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天載不同的兩報出現相同話題,有意思。
這議題,倒是以前沒注意過。

沈建德文章的「若屬國外」,是邏輯自相打架的蛇足。
而說沒有降書,難以置信,因為是日在中山堂的新生報報導有提及簽名:「九點五十六分,陳長官以威武的姿態,偕同秘書長葛敬恩中將進入禮堂。九時五十九分,日本代表安藤利吉大將帶著灰暗的臉色,偕同參謀長諫山春樹中將等受命入室,經陳長官點首示意後就座。十時正,安藤脫下雪白的手套,在降書上簽字,接著由日方代表諫山春樹中將以沉重的步伐,趨向陳長官席前,把降書呈上,經陳長官審閱後受命退出。

陳文的「治權」有無,也許有意義,也許沒有,中國人有意無意,至今都把管轄權與所有權混為一體。
蔡文的撤出與藏匿說,值得探討。

此議題更凸顯19451025日,是軍事佔領的始政日。
但,卻無結束日。

老師不敢教的歷史○沈建德 (2016.10.20)
為了放假,林全恢復「光復節」及「蔣節」,蔣是二二八元凶也慶祝固不用說,「光復」已被林的屬下潘文忠在高中歷史課綱改為「接收」,還「光復」什麼?林全知道中國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所以不接受「九二共識」。卻不知「光復」是「竊據」是「一個中國」的根源,實在矛盾。

所謂的台灣「光復」,是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中國根據麥帥一號令來台接受日軍投降,次年二月,日軍遣送完畢就該撤軍回中國。但是蔣介石授意陳儀,竄改麥帥的受降令,原令為「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如此而已,陳儀的一號令卻擴大為「接收台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

上述麥帥受降令共有三個地方,中國、台灣及北越。在中國是何應欽受降,降書上何表明是代表同盟國,在北越受降的是盧漢,他在受降典禮中聲明,「我中國軍隊赴越目的,為維護治安,保障和平,任務完畢,即行撤退」。從何、盧的動作可知,麥帥一號令是代表盟國受降,若屬國外,任務完畢,即行撤退。陳儀在受降典禮後的廣播中卻說,「從今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政府主權之下」。這不是竊據是什麼?怪不得末代總督安藤利吉不敢交出降書(或許根本就沒準備),使中華民國連「受降」也沒完成

根據檔案,何應欽指示,在台受降無須簽降書,只要簽收陳儀一號令即可。對照一九四五年九月十六日中國戰區的香港受降卻簽了降書(Instrument of Surrender),顯見中華民國竊台老早就有預謀。慶祝「光復」?還是慶祝竊台到手?

「台灣光復」文件顯有疑點○陳逸南 (2016.10.26)
依照《百年傳承走出活路  中華民國外交史料特展》(2011年出版) 196197頁刊載「日本向中國戰區投降降書」(194599) 第二項規定,二、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 (東三省除外) 台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又,該降書第五項規定,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陸海空軍立即停止敵對行動暫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彈藥裝具器材補給品情報資料地圖文獻檔案及其他一切資產等當暫時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飛行場一切設備艦艇船舶車輛碼頭工廠倉庫及一切建築物以及現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區內日本陸海空軍或其控制之部隊所有或所控制之軍用或民用財產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繳於蔣委員長及其代表何應欽上將所指定之部隊長及政府機關代表接收。

該書第196頁記載,民國三十四年 (1945) 九月九日,中國戰區受降典禮在南京舉行,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 (1884~1966) 向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 (1890~1987) 呈交降書。接著,陸軍總部劃分十六個受降區。十月,國軍抵達臺灣。十月二十五日,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在臺北市中山堂 (前公會堂) 舉行,日本投降代表臺灣總督安藤利吉 (1884~1946) 向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 (1883~1950) 呈交降書。隨後,陳儀發表廣播,宣告:「從今天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

另查,國家檔案局在 (伊通街時代) 對外所分送的簡介資料第8頁記載內容如下,經歷日本51年統治後,台澎地區在民國348月重回我國的版圖。1025日,陳儀以臺灣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的身分,在台灣受降儀式中對台灣末代總督安藤利吉下「署部第一號令」,指出日本駐華部隊於99日已在南京正式投降;陳儀與其所指定的部隊、行政人員將接受台澎地區所有日軍的投降,並接受台澎地區之領土、人民、軍政設施及資產 (註缺少治權兩字),並載明是日起台澎脫離日本統治。本局藏有此件中華民國正式接收臺灣的第一份文件,其歷史價值彌足珍貴。

前述所稱,安藤利吉向陳儀所呈交的「降書」,是否為19451025日「署部字第一號命令」?有待查證。兹發現19451025日「署部字第一號命令」第二項後段文字「……併接收台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其中「治權」部分在194599日「日本向中國戰區投降降書」並無規定。可能有擴大解釋「日本向中國戰區投降降書」內容之嫌,且「治權」與「主權」在國際法上有明顯不同的涵義,不容混淆。

依二次大戰的史料指出,當時臺灣、澎湖列島屬於「太平洋戰區」之範圍,而不是「中國戰區」之範圍,因此19451025日台北公會堂受降典禮牌樓所寫「中國戰區台灣省」字樣,根本與事實不符,由此可知,「台灣光復」受降典禮有關事宜及文件內容存有疑點,有欺騙台灣人民之嫌,值得探究。


被國民黨藏起來的降書?○蔡百銓 (2016.10.27)
中國國民黨今年不敢慶祝台灣光復節,它的謊言「中華民國根據《開羅宣言》光復台灣」早被拆穿。廿五日晚上大批天然獨世代湧到總統府前,哀悼台灣淪陷七十一年

戰後蔣介石根據麥克阿瑟《一般命令第一號》派遣陳儀來台,於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接受日本末代總督安藤利吉投降。但是我們在「國軍歷史文物館」卻只能看到岡村寧次在南京向何應欽呈遞的降書,不見安藤總督向陳儀呈遞的降書。沈建德認為安藤「不交出降書,或許根本就沒準備」,因為陳儀在「署部第一號令」自稱「接收台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等於要求安藤越權而一併交出台澎主權與治權。

究竟安藤利吉有沒有呈遞降書?有。二○一一年出版的《百年傳承走出活路—中華民國外交史料特展》第一九六頁明言:「十月廿五日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在臺北市中山堂舉行,日本投降代表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向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呈交降書。」安藤降書必然像岡村寧次《降書》那樣,明言根據麥帥命令而非《開羅宣言》投降,更不可能擅自移交台澎主權。國民黨如果展示安藤降書,豈不自摑嘴巴?

戰後台灣是戰敗國日本領土,遭到中國代表同盟國軍事佔領。根據《海牙第四公約》附則第四十二條「佔領不移轉主權」原則,佔領軍只能維持現狀。但是國民黨卻顛覆現狀:一九四六年元月強迫台澎人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一九四九年未經過憲政程序就宣布戒嚴等等。

蔣介石早就自知台灣只是託管地而且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一九四九年元月他從重慶致電陳儀說道:「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一九五○年三月他發表《復職的目的與使命》說道:「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

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約》簽定,次年四月生效。《和約》第六條a規定:「自本條約生效之後,所有聯盟國佔領軍應儘速自日本撤出。此項撤軍不得晚於本條約生效後九十日」。當時台灣還是日本領土。第二條b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根據主權在民原則,台澎主權當然落在台灣人民手中。請問國民黨,何時根據《舊金山和約》撤出台灣?貴黨為什麼藏匿安藤總督的降書?



16 則留言:

  1. "中國根據麥帥一號令來台接受日軍投降"???一看这句话就知道沈建德是个无知之人,一号令的发布对象是日本,而不是中国,是命令日军投降。麦克阿瑟是无权向老蒋发命令的,因为老蒋是盟国领袖之一,麦氏只是盟国军队统帅。实际上,当初罗斯福任命麦克阿瑟为盟军司令时,也是征求过老蒋的意见的,这是有记载的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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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USA Taiwan):
      中國政府 2014 年六月八日,九日第三次證實 (第一次於1950年在聯合國,第二次於1958年):
      台灣和澎湖地區現在仍然被美國武力侵占.
      [註釋]:***三立新聞報導: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5&NewsID=27090
      ****自由時報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87900
      ***東森新聞報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16/368203.htm#ixzz34nNXMSLN
      ****蘋果日報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16/4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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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沈建德的FB裡比較清楚,有照片為證,並指中國國民黨移花接木,簽名的不是「降書」,而是簽收陳儀擴大權利範圍的1號命令「受領證」。確定不是降書,是因為代表蔣介石的何應欽說「台灣」不用遞交降書。
    沈建德FB
    p.s.a, 麥帥1號命令是經過美國總統杜魯門同意發佈的,所以當然可以命令到蔣介石呀!
    p.s.b, 中華民國(滿州除外)、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北越)由蔣介石受降;蔣介石擴大解釋為中國戰區,再授權何應欽受降中國戰區(還是滿州除外),何應欽再派陳儀來台灣。然後何應欽告訴陳儀,台灣的日軍不用遞降書。這中間的移花接木,就是利用「中國戰區」這個名稱,利用受降,將台灣主權偷渡。何應欽在南京代表受降,已經隱含了台灣受降,所以陳儀名義上來台灣受降,卻又不用接降書,反而是要在台日軍「領受」陳儀擴大權利的1號命令。
    2. 同樣伎倆要用於「香港」,卻敵不過老謀深算的英國,完全潰敗。
    香港海外學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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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謝
      http://alliancesafeguardingtaiwan.blogspot.tw/2016/02/blog-post_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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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然可以命令到蔣介石?

      羅斯福是太上皇?這是你們自己的心理!

      連羅斯福本人對盟國也沒有這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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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安藤利吉遂在第一號命令受領證上簽字蓋章,完成了日軍投降和向中國交還臺灣的雙重任務。當時在場的有各盟國代表,沒有人有異議,證明至少在當時,盟國意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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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陳儀第一號命令:“本人及本人所指定的部隊及行政人員,奉命執行臺灣、澎湖地區的日本軍隊及其輔助部隊的投降手續,並接收臺灣、澎湖列島的領土、人民、統治權、軍政設施以及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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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安藤利吉簽字時表示: “對於本命令及以後之一切命令、規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屬與所代表之各機關部隊之全體官兵,均負有完全執行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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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USA Taiwan):
      蔣介石元帥和中華民國政府的立場就是:
      台灣 不是 中國的領土, 美國 沒有"侵略" 台灣.
      下面是在聯合國的投票記錄(鐵證如山):
      ***聯合國檔案文件 【美國侵略臺灣案】(在第21頁左側)
      http://www.un.org/en/ga/search/view_doc.asp?symbol=S/PV.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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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杜魯門硬是比羅斯福強悍,不僅可以當蔣介石的太上皇,叫「龜精」轉世的蔣聽話,還罵蔣宋一家都是賊!
      不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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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日軍向ROC投降要幾次才對????在南京那次不算嗎???在台北還要1次嗎???

    第六海軍燃料廠的接收, 根據資料海陸空3軍, 工礦處, 資委會都參加
    為什麼???因為有紅裙侑酒

    海軍搞了137天, 只有海軍的簽字與蓋章存在檔案內
    人家日本是有法治
    ROC連什麼是法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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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沒有法治和是否投降是兩回事,日本再有法制也沒用,他也是因為發動了侵略戰爭,造成了亞洲幾千萬人的傷亡,最後被盟國打趴在地,簽字投降,這才是基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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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被盟國打趴?

      不是被中國打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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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盟国不包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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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落後的中國人來到台灣
    才知道沒有近代化的人
    只會唬濫
    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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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檔案中, 中國人的落後無知
    曝露出來
    歡迎讀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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